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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峰县应急救援指挥平台建设谈判采购公告

2012-11-07 来源:湖北政府采购网

鹤峰县应急救援指挥平台建设谈判采购公告

 

依据鹤峰县政府采购办公室下达的政府采购计划函要求,鹤峰县政府采购中心受鹤峰县消防大队的委托,现就鹤峰县应急救援指挥平台建设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与。

一、项目名称: 鹤峰县应急救援指挥平台建设

二、项目编号:HFXZFCG2012--217

三、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四、项目内容:

1、主要内容:大屏幕显示系统、指挥大厅设备、指挥中心辅助工程、应急软件、室内装饰装潢、系统集成等,具体参数及要求详见谈判文件第三章。

2、招标范围:投标人负责货物的供应、运输、安装、调试、培训、售后服务和软件定制、系统集成。

3、完工期限:签订合同后20

4、送货地点:鹤峰县消防大队。

5、付款方式:验收合格后付款。

五、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具有较强的经济技术实力,产品质量好,单位信誉高,具有完善的售后服务保障;

    2、具有有效期内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和《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

3、自20101月以来在恩施州内至少有1个以上应急平台或50万元以上系统集成的成功案例(须附合同);

4、供应商针对本项目的核心设备大屏显示系统、服务器、计算机必须出具制造厂家产品授权书原件;

5投标人法人代表应亲临现场并出示其身份证明,若本人不能出席,则须委托他人参加,被委托人须持有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

6、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次谈判实行资格后审,谈判时各响应供应商须提供以上要求的资质证件原件、业绩合同原件(或成功案例证明)和产品授权书原件备查。

六、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七、领取谈判文件时间及地点:2012116日至20121111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在鹤峰县政府采购中心(综合写字楼三楼)凭《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登记领取谈判文件。

八、递交谈判文件时间:20121112日下午3:003:30。递交谈判文件截止时间即为开标时间,逾时恕不受理。

九、递交谈判文件地点鹤峰县消防大队办公楼会议室。

十、投标保证金:投标人递交响应文件时,须交投标保证金40000.00元(现金)。

十一、联系电话(传真):

鹤峰县政府采购中心:(07185292345  15342831216(滕先生)

鹤峰县消防大队:15272960001(范先生)

                          鹤峰县政府采购中心

  二O一二年十一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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