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珠海市政府投资建设工程管理中心(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珠海市政府投资建设工程管理中心香洲区第十一中学弱电安装工程采购招标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ZHJD2012-182HG
二、采购项目名称:珠海市政府投资建设工程管理中心香洲区第十一中学弱电安装工程采购招标项目
三、采购预算及资金来源:人民币1246510.18元,财政资金。
四、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货物的名称、范围及主要内容及要求)
1. 1. 采购内容:香洲区第十一中学弱电工程设备采购及安装工程,包括综合布线、公共广播系统、有线电视系统等。
2. 完工期:本项目土建竣工验收后30个日历天内完成整个项目施工、调试、验收交付工作,本项目验收合格后2个月内提供产品的相关配套资料及组织人员培训。
3. 简要技术要求或招标项目的性质:详见招标文件第二部分“用户需求书”的采购项目内容;
4. 本次采购货物必须是产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货物,合格的投标人应对所有招标货物和服务进行报价,不允许只对部分货物和服务投标报价;
5. 本项目不允许提交备选方案;
6. 该项目招标文件进行公示,公示期自2012年11月6日至2012年11月12日五个工作日(注:根据《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办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的内容损害其权益的,可以在公示期间或者自期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电话咨询或传真或电邮形式无效)向采购人或者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五、投标人资格条件:
1. 投标人须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且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
2.投标人须具国家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二级或以上建筑智能化工程设计与施工资质;
3.广东省内的投标人须具备二级或以上《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维修资格证》,广东省外的投标人须具备二级或以上《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维修备案证》。
4.投标人须提供所投主要货物(指综合布线产品及广播系统产品)生产厂家或其办事处出具的授权书。投标人为所投主要货物生产厂家的则不须提供授权书。
5.近三年以来在经营活动中无行贿犯罪记录(该项评审以招标人向评标委员会出具的、由检察机关出具的对投标人查询结果为准)。
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6. 已登记报名并购买了招标文件。
注:报名时提供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建筑智能化工程设计与施工资质证书、安防资质证书(以上资料须提供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以及原件备查)、法定授权委托书原件、购买招标文件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及原件核查。符合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即可购买招标文件(购买招标文件的单位,均被视为已充分理解本公告的有关要求,招标人及招标代理均无责任承担其是否符合合格投标人条件而引起的一切后果)。
六、潜在投标人应当在2012年11月6日至2012年11月13日期间(办公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珠海业务部(详细地址: 珠海市香洲紫荆路63号科汇大厦六楼602接待室)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份,售后不退。
七、投标文件递交开始时间至截止时间:2012年11月27日上午8:30至9:00;
八、投标文件递交地点:珠海市香洲红山路288号国际科技大厦二楼5号开标室;
九、开标时间:2012年11月27日上午9:00;
十、开标地点: 珠海市香洲红山路288号国际科技大厦二楼5号开标室;
十一、本次招标的投标保证金金额为(12000.00元),投标人必须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及金额提交投标保证金。
十二、采购代理机构将不承担投标人准备投标文件和递交投标文件以及参加本次招标采购活动所发生的任何成本或费用
十三、招标文件公示/下载:珠海市政府投资建设工程管理中心香洲区第十一中学弱电安装工程采购招标项目
采购人(珠海市政府投资建设工程管理中心)联系人: 陈先生
电话:0756-3253742;
采购代理机构(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联系人:姚先生
电话:0756-2318311;
传真:0756-2318300;
联系地址:珠海市香洲紫荆路63号科汇大厦六楼602 ;
邮编:519000;
投标保证金专户: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珠海市紫荆支行
收款人: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珠海业务部
账号:44001646136053001822
注:此账户为投标保证金专户,投标保证金必须转入此账户,若存入其他账户的视为没有递交投标保证金。
其他费用账户: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珠海市柠溪支行
收款人: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珠海业务部
账号:44001642235053002810
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
2012年1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