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18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云南省招标采购局受云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的委托,对工作会议视频系统及设备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1 招标编号:YC201211160;
2.2 招标内容:采购清单如下,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第五章货物需求一览表。
序号 |
产品(项目)名称 |
数量 |
计量单位 |
1 |
视讯交换平台(MCU) |
1 |
台 |
2 |
省局会议终端 |
1 |
台 |
3 |
州局会议终端 |
16 |
台 |
4 |
主会场摄像头 |
1 |
台 |
5 |
分会场分离式摄像机 |
17 |
台 |
6 |
电视机机架 |
17 |
台 |
7 |
麦克风 |
17 |
个 |
8 |
电视机 |
17 |
台 |
9 |
会控软件 |
1 |
套 |
10 |
会控电脑 |
1 |
台 |
11 |
高清录播服务器综合平台 |
1 |
套 |
12 |
州市路由器 |
16 |
台 |
13 |
省级路由器 |
1 |
台 |
14 |
汇聚交换机 |
17 |
台 |
说明:投标人必须对上述产品整体进行投标,不得缺项、漏项; 计算机操作系统及预装软件必须为正版软件,否则投标文件无效。
2.3 交货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45天。
2.4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进口产品。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2.5★本次招标“货物需求一览表”中序号第8、10项的货物只接受列入当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产品。投标人必须选报当期“节能清单”中所列产品,否则其投标文件无效;投标人必须提供投标产品所在“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单页复印件一份,并标注具体型号。强制采购节能产品评标时不再进行对应的加分。
3.1 投标人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3.2 采购人根据本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投标人应具备的特定条件:
(1)具备法人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供货及服务能力,企业成立时间3年以上(2011年10月1日或以前成立);
(2)投标人须同时具备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贰级及其以上资质、涉密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乙级及其以上资质及建筑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其以上资质;并通过ISO9001/2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3)如投标人为省外企业,在昆明具有能独立实施本项目的常驻机构和技术人员,并确实配备足够的技术力量并提供相关证明。
3.3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4为本项目提供设计、编制规范、进行管理等服务的供应商:无。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2年11月7日至2012年11月2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8 时 30分至 11 时30分,下午 14 时至 16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昆明高新区科发路269号(科发路与科高路交叉口)交易大厦6楼云南省招标采购局合同处(624室)持单位介绍信免费获取招标文件。
4.2如需电子版招标文件,请自带U盘拷贝。
4.3外地单位如需获取招标文件的,请以传真的形式在介绍信上注明该项目编号、邮箱地址、联系人、传真及手机号码。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后2日内以电子邮件发送招标文件。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 2012 年11月28日09时00分,地点为昆明高新区科发路269号(科发路与科高路交叉口)交易大厦2楼开标厅3号。
5.2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开标地点为昆明高新区科发路269号(科发路与科高路交叉口)交易大厦2楼开标厅3号。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采购人:云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联系人:孟庆宇
联系电话:0871- 4566659
采购代理机构:云南省招标采购局
联 系 人:骆海燕 胡建昆
联系电话:0871-5388983 5300229
传 真:0871-5330065
地 址:昆明高新区科发路269号交易大厦6楼
邮政编码:650106
开 户 行:中国工商银行昆明市西市区支行
账 号:2502016019026311003
2012 年1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