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山市中心城区龙泉路3个路口电子警察系统设备采购项目
单一来源谈判采购公告
公告报名日期:2012年11月12日上午8:00至2012年11日15日下午18:00
项目名称:保山市中心城区龙泉路3个路口电子警察系统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单位:保山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项目编号:TRZBC2012-81
采购方式:单一来源采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云南省政府采购条例》、《财政部18号、19号、20号令》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受
保山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的委托,
保山市天瑞建设工程招标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对
保山市中心城区龙泉路3个路口电子警察系统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单一来源采购。拟邀请“
云南雄盛科技有限公司”作为单一来源采购供应商进行谈判,届时欢迎参加。
一、招标范围:保山市中心城区龙泉路3个路口电子警察系统设备采购项目涉及到的相关设备、设施和材料采购、安装、配置、调试、试运行、检测验收、培训、交货期限及售后服务等。
采购内容:本项目由前端采集子系统、网络传输子系统和中心管理子系统组成。
前端采集子系统主要指保山市中心城区新增3个路口(分别为龙泉路与太保路交叉口、龙泉路与同仁街交叉口、龙泉路与正阳路交叉口)的电子警察系统(即闯红灯自动抓拍系统),由一体化高清
摄像机、补光灯、智能交通终端管理设备等设备组成,其中一体化高清摄像机包括2台500万高清摄像机和10台200万高清摄像机。
网络传输子系统主要由
交换机、
光纤收发器、传输光缆等组成,确保3个路口的电子警察前端采集子系统能与后台中心管理子系统连接。
中心管理子系统主要由中心平台软件、
服务器、磁盘阵列、
网络硬盘录像机等组成,是指为确保新增设备正常运行而需要在现有中心管理子系统上添加的设备。
为保证系统兼容性,系统中涉及到的主要设备如高清摄像机、补光灯、磁盘阵列、网络硬盘录像机、解码器需由同一厂家提供,并提供权威单位的产品检测报告,此项要求为投标文件必须响应的要求。
其它详细内容详见单一来源采购文件。
二、投标申请人资质要求(报名时须提供以下装订成册的证明材料一式两份)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的,具有合法的经营资格及独立的法人资格;请提供以下资料:
a.投标申请人的投标申请书(法人或被授权人签字确认并加盖公章)(原件);
b.法定代表人证明或被授权人授权书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
c.投标申请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请提供合法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企业法人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具有视频监控等相关的经营范围,注册资金不少于(含)100万元人民币;
2、投标人必须是生产厂家或授权代理商;请提供以下资料:设备制造厂家相关证件证明资料、生产厂家出具给代理商的授权文件(原件);设备制造商必须具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产品合格检验检测报告及相关认证证书;
3、投标人具有云南省安全技术防范协会颁发的《云南省安全技术防范行业资信证》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
4、投标人或制造商必须具有充分的本地售后服务保障能力,并提供维修中心的地址、电话、维修人员情况。
4、投标人所投产品必须是经保山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公开评测后入围的产品,且取得公司的产品授权原件及相关测试报告。
5、投标人所托产品必须与目前已经建设完成的中心城区电子警察视频监控系统一期工程完全兼容,能完全接入现有的保山交警支队电子监控平台。
5、投标人须保证提供产品必须是原装全新、符合招标文件规定技术参数、具有中国有关部门注册或检验或商检及生产厂家质量合格证明的设备和产品,并保证使用方在使用期间不受第三方提出侵权。
6、投标申请人应提供完成过的近三年内业绩证明材料,请选择具有代表性的提交。
7、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8、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二、供货及安装日期:签订供货购销合同后20个日历天内按需求方要求将设备设施送达指定地点,并安装上台调试结束。
三、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要求。
1、采购文件的发售时间:2012年11月12日至2012年11月16日(每日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节假日除外)。
2、采购文件的发售地点:保山市象山路5号园丁小区大门口(保山市天瑞建设工程招标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2年11月23日15时00分前(北京时间)。
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保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会议室(保山市兰城路130号数码港五楼)。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1、开标时间:2012年11月23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
2、开标地点:保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会议室。
七、以上若有变更我们会通过“云南省政府采购网”及“保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通知,请供应商关注。
八. 单一来源采购文件及投标保证金缴纳账户如下:
单一来源采购文件费用:1000.00元整;投标保证金额度:10000.00元整。
投标保证金交纳专用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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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一来源采购文件汇款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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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名称:保山市政务服务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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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名称:保山市天瑞建设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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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保山隆阳区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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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保山市分行新村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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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号:100764695070010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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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号:5300 1728 6420 5100 05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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汇入地址:云南省保山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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汇入地址:云南省保山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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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保证金交纳查询电话:0875―21982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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汇款交纳查询电话:0875―21476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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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杨青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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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杨女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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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其它事宜
采购单位:保山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招标代理机构:保山市天瑞建设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保山市隆阳区象山路5号(保山市财政局向东100米处)
联系人:杨女士 杨先生
电话:0875-2147689
传真:0875-2147689
监督电话:保山市政务服务管理局监察室:(0875)2237599
保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服务科:(0875)2200059
备注:投标供应商在参加投标申请之前务必认真阅读招标公告全部内容;招标公告如有变更,将以书面形式和云南省政府采购网及保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发布发布。
发布日期:2012年1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