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盐城市弘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滨海县教育局委托采购的滨淮初级中学学生机房设备等采购项目已经批准,项目所需资金已落实。现公开发布公告,欢迎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活动。 二、项目概述及采购要求: (1)采购内容:教师计算机1台、学生计算机50台、交换机2台、路由器1台等以及附属辅材等设施(详见招标附件)。 (2)供货时间(含安装工期):7日历天。 (3)项目地点:滨海县滨淮初级中学校园内。 (4)采购范围:本项目内所有设备及附属设施的采购、包装、运输和保险、安装、调试、检验和验收配合、技术培训,以及系统质量保证等。 (5)设备配置及技术要求:具体详见附件。 (6)质量标准:合格。 三、投标人需具备的资格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资格条件; (2)投标人必须是独立法人,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且经营范围内包括计算机等,注册资金不少于人民币50万元; (3)投标人2010年1月1日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额20万元以上的计算机机房工程(须提供合同及验收报告);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报名。 四、项目投资:约人民币21万元。 五、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12年11月12日8时30分-2012年11月16日17时 (2)地点:滨海县行政服务中心312室(县城友好路2号) (3)联系人:刘必才 (4)联系电话:0515-84198066 (5)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须知: 投标人代表凭《政府采购投标报名确认函》、投标保证金缴款凭证原件、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方可到报名地点办理报名手续。 报名结束后招标文件以电子版形式向投标人发出。 投标人必须在滨海县招标采购信息网“下载中心”栏目中下载《政府采购投标报名确认函》,然后按要求内容填写。 六、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报名时必须向滨海县招标投标交易中心交纳人民币伍仟元的投标保证金,且必须以投标单位名义缴到指定帐户(帐户名:滨海县招标投标交易中心,开户行: 建行滨海县城中分理处,账号:32001737238052503280)。缴纳形式为转帐进账单、电汇或现金缴款单。 投标人报名时应将缴款凭证原件(指转帐进账单、电汇或现金缴款单)一并提交给交易中心财务科换取收款收据。投标人未能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招标人将视为不响应投标而予以拒绝。 七、评标办法: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和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八、付款方式: 中标人供货完毕且安装调试到位,经招标人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价款的90%,余款作为质保金一年后产品使用无质量缺陷时结清。 九、投标申请人如对本公告有疑问可向采购人咨询。 联系人及电话:沈中荣 13814395178 陶正华0515-84198060 十、投标申请人对本项目如有投诉,请向招标采购监管机构书面提出。 联系电话:0515-84198006 传 真:0515-84100312 地点:滨海县行政服务中心三楼309室(滨海县友好路2号)
滨海县教育局 2012年11月12日 附件:
注:1.上述设备清单中列明货物品牌的,投标人可以在所列货物品牌中选择任一种品牌进行投标报价。 2.投标人所投货物配置必须优于或等同于上述配置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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