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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人民检察院监控系统工程采购信息公告

2012-11-20 来源:湖南政府采购网
受湖南省人民检察院的委托,本代理机构对湖南省人民检察院全省驻所检察室与看守所监控联网建设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将采购事项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名称:湖南省人民检察院全省驻所检察室与看守所监控联网建设项目                               
二、政府采购编号:湘财采计[2012G]0564号            
三、委托代理编号:HNHX-20120705
四、采购项目预算:2704万元
五、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基本资格条件: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原件);
2)、投标人基本情况表,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和社保登记证复印件;
3)、2011年度财务状况报告以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复印件;
4)、《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一)至(六)项。
(2)特定资格条件:
1)、投标人必须具有公安部门颁发的社会公共安全技术防范壹级资质复印件;
2)、投标人有三年从事监控工程的施工经验并提供2010年至2012年典型的工程合同(复印件,原件备查);
3)、投标人须提供主要设备(网络视频存储设备及相关软件)原厂商的三年以上质保承诺书(原件);
4)投标人须提供主要设备(网络视频存储设备)原厂商带参数的宣传彩页(经投标人的法定代表授权人签字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六、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请于2012 年11月19日起至2012年11月26日,每日上午9:00时到12:00 时,下午15:00时到17:00时(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七、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长沙市芙蓉中路144号城市之心7楼717室
八、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法定代表人购买招标文件时: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委托代理人购买招标文件时:身份证、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购买招标文件。
九、招标文件售价:招标文件每份人民币 400元,售后不退。本次招标恕不接受电话、传真及邮件等报名方式。
十、招标截止时间:2012 年12月10日9 时30分(北京时间)
十一、开标时间:2012 年12月10日9 时30分(北京时间)
十二、 开标地点:湖南省华新招标咨询有限公司会议室
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存在歧视性条款的,应在购买采购文件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本代理机构提出。
采购人:湖南省人民检察院                          
 址:长沙市紫薇路386号
联系人:王坤                   电话:0731-84732201
采购代理机构:湖南省华新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址:长沙市芙蓉中路144号城市之心7楼717室
联系人:左丽                 邮编:4100000
 话:0731-82204733            传真:0731-82190430
2012年 11月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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