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市政府采购中心受太原市财政局的委托,对太原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所需太原市公共安全视频图像信息系统建设及监控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承认并履行招标文件各项规定且符合投标人资格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1、项目名称:太原市公共安全视频图像信息系统建设及监控项目公开招标采购
2、招标内容:第一包:校园监控项目(1套);第二包:摄像监控设备(1套);第三包:太原市公共安全视频图像信息系统建设(1套);第四包:红外报警器(4套)。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三部分“采购需求说明”。
3、招标编号:2012-11-31-G
4、投标人应符合以下要求:
(1)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在国内注册、生产或经销招标所需货物,且有技术支持和售后服务能力的厂家或商家;
(2)有良好信誉和业绩,依法纳税,三年内没有违法、违规等不良记录;
(3) 第一包:
供应商必须提供安防资质和建筑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资质;
投标人属于非生产厂家必须提供合法代理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复印件)携带原件备查;
软件部分为完全自主知识产权正版软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第二包
1、投标人必须提供有关部门颁发的安防资质;
2、投标人必须提供售后24小时免费服务电话(指400或800免费电话,要在评标现场进行验证);
3、投标人通过ISO9001及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并附证明材料;
4、所投的网络硬盘录像机、专业液晶监视器、视频信号矩阵、红外枪式摄像机、红外高速球机、反向光端机必须提供合法代理或授权委托书。
5、投标人必须提供建筑智能化资质,提供证明文件;
6、联系人;赵俊平,电话;13503545103。
第三包: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
投标人必须提供三级或三级以上安防资质。
第四包:投标商通过ISO9001认证并且提供厂家针对此项目的授权书原件和售后服务承诺函书原件。
5、发售招标文件截止时间:2012年11月20日—2012年12月4日北京时间8:00-11:00,15:00-17:00,公休节假日除外。
6、招标文件售价:300元/份,招标文件一经售出概不退还。我中心不办理邮购业务。购买招标文件地点:太原市政府采购中心
7、第一包:
现场勘察时间:
现场勘察地址:太原汾东教育园区。
技术咨询人:任俊杰 联系电话:13994262151。
传真电话:0351-7693839。
第三包:
现场勘察时间:
现场勘察地址:太原市迎泽区柳巷、火车站
技术咨询人:谢冰 15234268666
8、投标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暨开标时间:
9、投标地点及开标地点:太原市政府采购中心
10、按照财政部《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财库[2007]119号)有关规定,本招标文件涉及的所有采购内容除特别标注为“进口产品”外,均必须采购国产产品,即非“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本招标文件涉及的所有采购内容各项技术标准应当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
11、投标人对采购需求有关事项有疑问的,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5日前将疑问事项以书面形式传至技术咨询人员同时,传真至太原市政府采购中心。
12、招标文件的修改、补充内容将通过太原政府采购网公布,请投标人关注。修改、补充内容作为本次招标的组成部分。投标人有义务在招标活动期间浏览太原政府采购网,招标人在太原政府采购网上公布的与本次招标项目有关的信息视为已送达各投标人。
13、凡投标人的产品达到或优于本次招标设备功能、性能及要求的均可参加投标。
14、参加本次投标的供应商应按照太原市政府采购中心《供应商注册须知》(参看http://www.tyzfcg.gov.cn)登记备案。
15、投标、开标地点:太原市政府采购中心
16、联系单位:太原市政府采购中心
住址、通讯地址:太原市府西街37号
邮编:030001
电话:0351----3098088
传真:0351----3035366
招标程序咨询人:张国霞 0351-3098088
路 莎 0351-3092919
17、信息发布:本次招标文件内容的修改和答复事项以及评标结果将在网上公布。太原市政府采购中心网址:
http://www.tyzfcg.gov.cn(太原政府采购网)
太原市政府采购中心
2012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