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电子进出口总公司受国家大剧院的委托,对国家大剧院投影机配件政府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项目名称:国家大剧院投影机配件政府采购项目
二、招标编号:0714-EMTC-4550
三、招标内容及预算: 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八章的要求
预算金额:21.2240万元(人民币)
注: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
四、合格投标人
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有生产或供应能力的本国供应商,包括法人、其他组织、自然人。
2 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 投标人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 投标人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 投标人参加此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注册时间不足三年的按实际经营时间计算),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 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北京市政府采购有关的规章。
7 如投标人为中小企业投标,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一) 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
(二) 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中
小企业制造的货物。本项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是指国务院有关部门根据企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指标制定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小型、微型企业提供中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的,视同为中型企业。
8 投标人必须向招标人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未经向招标人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的潜在投标人均无资格参加本次投标。
9 本项目将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及节能产品。
10 本项目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体投标。。
五、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地点:
1、时间:2012年11月21日起至2012年11月30日止,上午9:00至11:30;下午13:00至16:30(北京时间)。(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中国电子进出口总公司(北京市复兴路17号国海广场A座新中电大厦21层前台)。
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200 元/本(电子文档下载地址:中国教育装备采购网www.caigou.com.cn点击“政府采购”栏目,进入新的页面后再点击“标书下载”栏目。),招标文件售后不退。若邮购,须加付EMS费100元人民币。请按下述地址汇款,汇款单上应注明汇款用途、所购招标文件编号,所投包号,然后将汇款单复印件、购买单位名称、详细通讯地址、电话、传真及联系人传真给我公司,我公司收到传真后将尽快以EMS方式将招标文件邮寄给贵方。
3、其他:投标人可对招标文件中“货物需求一览表”所列的所有货物进行投标,不得将其中的内容拆开投标。
六、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地点:
1、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2012年12月12日上午9:30(北京时间)
2、开标地点:中国电子进出口总公司(北京市复兴路17号国海广场A座新中电大厦19层第七会议室)。
七、其他:
1、投标文件请于开标当日(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递交至开标地点,逾期递交文件恕不接受。
2、届时请投标人派代表参加开标仪式。
八.评分方法:综合评分法,评标因素:
(1)技术性能:50分,综合考虑投标产品的配置,性能等;
(2)相关业绩:5分,考虑投标人过去3年做过的与本项目相同或相似的项目业绩;
(3)综合商务:15分,其中供货方案5分,售后服务措施8分,资信和信誉等2分;
(4)投标报价:30分
价格分计算方法:以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30;
注: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5)加分项:投标人所投产品如涉及环保节能产品(见附件7-10的规定)将在2分之内(包括2分)给予加分。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电子进出口总公司
地 址:北京市复兴路17号国海广场A座新中电大厦
邮 编:100036
联 系 人:王希
电 话:13601199663
传 真:52579325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北京万寿路支行
帐 号:319456030905
邮 箱:jowena@163.com
中国电子进出口总公司
2012-11-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