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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市公安局启动视侦支队视频侦查综合业务系统公开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2012-11-22 来源:湖北政府采购网
 
武汉市政府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武汉市公安局启动视侦支队视频侦查综合业务系统公开招标项目)
依据武财采计【2012】2131号函要求,湖北设备工程招标有限公司(武汉机电设备招标局)受武汉市公安局的委托,对其启动视侦支队视频侦查综合业务系统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邀请相应合格的供应商进行投标。
一.招标编号:WHZCZB2012-159
二.招标内容:

 

包号
  
数量
预算控制价
(万元人民币)
1
视频侦查综合业务系统
1
133
2
单兵智能视频侦查系统
1
35
3
视频图像采集摘要比对系统
1
28
备注:本项目共分三个包,投标人可投一个或多个包,但不得对一包内的货物进行拆分投标。投标、评标和授标以包为单位。投标报价不应超出该包的预算控制价,超出预算控制价的为废标。
三.投标资格:
第一包:
1.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相关条件。
2.投标人应为所投系统的开发商。
3.投标人须在本地设有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能提供本次投标产品及服务的本地化技术支持服务。
4.投标人应有类似项目业绩,并提供证明文件。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第二包:
1.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相关条件。
2.投标人必须具备相关主管部门颁发的《软件企业认定证书》。
3.投标人应为所投产品的制造商(开发商);或合法经销商,并提供所投系统制造商(开发商)针对本项目的出具的授权函原件。
4.投标人应有良好的信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专业技术能力和较强的售后服务能力。
5.投标人应有类似项目业绩,并提供证明文件。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第三包:
1.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相关条件。
2.投标人应为所投产品的制造商(开发商);或合法经销商,并提供所投主要产品(视频图像采集摘要比对器)制造商(开发商)针对本项目的出具的授权函原件。
3.投标人应有类似项目业绩,并提供证明文件。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投标事项:
1.    招标文件从2012年11月20日起至2012年12月10日止每天北京时间9:00至17:00时(工作时间)在采购代理机构(武昌办公地点)领取。领取招标文件时应携带上述第三条投标人资格要求的证明材料(营业执照、工商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本项目授权函原件、类似项目业绩证明文件、软件企业认定证书(第二包)、本项目授权函原件(第二、三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以及上述第三条投标资格的相关要求等证明文件)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
2.    投标截止时间:2012年12月11日北京时间9:30时整。逾期收到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3.    开标时间:2012年12月11日北京时间9:30时整
4.    开标地点(投标文件送达地点):湖北设备工程招标有限公司六楼会议室(汉口办公地点)
5.    本项目已进入政府采购程序,如有疑异,请向武汉市公安局和湖北设备工程招标有限公司质疑。如质疑答复不满意,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武汉市政府采购办公室提起投诉。
五.联系方式:
采购人:武汉市公安局
采购代理机构:湖北设备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武昌办公地址:武昌中北路108号附3号广泽中心五楼5033室(领招标文件地点)
汉口办公地址:?口区仁寿路361号航天商务楼6楼607会议室(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地点)
联 系 人:田 翠、苏 嵘、吴勇军
电 话:027-87819169     传 真:027-87360813
电子信箱:goodbadok@163.com
湖北设备工程招标有限公司开户行名称账号
户 名:湖北设备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行:招行水果湖支行(881098)
帐 号:1279 0543 3810 802
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武汉市政府采购办公室
联系人:王跃辉              联系电话:027-85733902
 
 
湖北设备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二0一二年十一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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