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投标人:
现对广西大学平安校园视频监控系统采购(GXZC2012-G1-21184-ZC)招标文件第二章招标项目采购需求、投标文件投标及开标截止时间做出如下更改:
1、项号1.2“系统平台”技术参数及性能配置要求中的“二、参数要求”第12点,原为“12、投标时必须提供公安部门检验报告”,现更改为“12、投标时必须提供公安部门检验报告或省级及省级部门以上权威机构出具的软件相关的评测报告(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2、项号1.11“拼接液晶屏(4*5)”技术参数及性能配置要求中:删除“12、图像处理:任一输入信号M×N拼接实现全屏、任意组合、单屏、分割显示,图像边框可选补偿或遮盖,显示预案设置及运行,全高清信号实时处理”;
3、项号1.12“拼接控制器”技术参数及性能配置要求中:增加“11、图像处理:任一输入信号M×N拼接实现全屏、任意组合、单屏、分割显示,图像边框可选补偿或遮盖,显示预案设置及运行,全高清信号实时处理”;
4、项号2.1“红外高清清摄像机”技术参数及性能配置要求中的“一、性能配置要求”第1、2、4点,原为“1、1/2.7英寸CMOS 200万枪型网络摄像机”、“2、配备7.5~75,1/2 CCD,百万像素镜头,配置护罩、支架、电源”、“4、必须提供光圈控制接口,ZOOM/FOCUS控制接口,在配置电动变倍镜头,且无云台支持的情况下,可以对图像缩小放大;提供Mini USB 2.0*1用于调试”,现对应更改为“1、CMOS 200万枪型网络摄像机”、“2、配备7.5~75,CCD,百万像素镜头,配置护罩、支架、电源”、“4、提供光圈接口,支持多种网络协议”;
5、售后服务及其他要求中的第1点,原为“投标人必须具备计算机系统集成资质三级及以上资质(不含临时三级)和建筑智能化工程设计与施工资质三级及以上资质,投标时必须提供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现更改为“1、投标人必须具备计算机系统集成资质三级及以上资质(含临时三级)或建筑智能化工程设计与施工资质三级及以上资质,投标时必须提供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6、售后服务及其他要求中的第6点,原为“第 1.1、1.2、1.3、1.5、1.6、1.7、1.10、1.11、1.12、1.16、2.1、2.2、2.3、3.1、3.2、3.3、3.10、4.1、4.2、6.1、6.2、6.3项投标产品,投标人投标时必须提供货物制造商出具的产品销售授权书原件、供货证明原件、售后服务承诺书原件”,现对上述文字表述删除“1.1”字样;
7、售后服务及其他要求中的第7点,原为“第1.1、1.2、1.3、1.5、1.6、1.7、1.10、1.11、1.12、1.16、2.1、2.2、2.3、3.1、3.2、3.3、3.10、4.1、4.2、6.1、6.2、6.3项投标产品,投标人投标时必须提供包含该设备生产商编写的、完整的、中文版的含有具体性能参数描述文件彩页或有关说明(可以是生产厂家网页下载 的PDF或HTML文件),以供评标时核对。当投标文件提供的设备性能参数与该设备生产商提供的性能参数不符合时,以后者为准”,现对上述文字表述删除“1.1、1.7、1.12、6.1、6.2、6.3”字样;
8、本项目投标文件投标及开标截止时间由“2012年12月7日10时”延期至“2012年12月10日10时”。
其余内容不变。
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中心
二O一二年十一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