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江市环境监测中心站环境质量自动监测监控系统信息化集成二期项目招标公告
欢迎符合本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人参加本次招标活动,项目名称:镇江市环境监测中心站环境质量自动监测监控系统信息化集成二期项目,标书编号:ZJZC-(2012)公字第0076号。现将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投标人应具备的条件:
(1)合格的投标人必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相关规定:
A.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B.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C.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D.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E.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F.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合格的投标人必须通过省级(或以上)软件企业认定;
二、招标文件发放时间、地点
时间:2012年11月22日--- 2012年11月30日,上午09:00-11:30 下午13:30-17:00
地点:镇江市政府采购中心(长江路33号广电大厦行政服务中心三楼332室)
三、招标方式、中标人数量(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投标):
(1)本次招标采用公开招标。
(2)本次招标确定的中标人数量:1家
领取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下列材料:
(1)营业执照复印件(已年检);
(2)领取招标文件的单位介绍信或法人授权书(盖公章);
(3)本项目要求提供的相关资质及证明材料(上述材料原件开标时携带备查);
(4)廉政公约(见“镇江政府采购网”本项目招标公告中“附件下载”。打印后加盖公章,不得修改其条款)。
四、招标范围及要求:
本次招标内容为镇江市环境监测中心站环境质量自动监测监控系统信息化集成二期项目,详细内容见本招标文件第四部分项目要求。另根据《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本次采购项目的投标人所提供产品不可以为进口产品(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具体见第四部分)。开标后,将给予每个投标人5分钟针对本项目设备选型、技术方案响应的讲解说明时间和10分钟针对本项目的软件演示说明时间,采购中心将提供相应的投影设备及电脑。
五、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镇江市环境监测中心站,联系人:骊 伟,联系电话:0511- 89886009
六、现场答疑时间:2012年12月03日10:00 地点:镇江市环境监测中心站( 镇江市润州山路于家湾6号) 联系人:骊 伟,联系电话:0511- 89886009,请领取招标文件的各供应商自行进行必要的项目实施地及周围环境勘测,并准时参加现场勘测及答疑活动,如有疑问应在会上以书面形式提请采购人予以澄清,若未提出,今后出现投标人作出的任何推论、理解和结论,采购人及招标人概不负责,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全部责任。未在现场答疑记录表上签字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七、投标人投标时,投标时,投标人需交纳人民币0.6万元的投标保证金和2.4万元的投标诚信金给招标人(共计人民币3万元),投标保证金及投标诚信金(仅接受以下几种形式:同城转帐支票、银行本票;银行汇票;银行电汇凭证、现金解款凭证)必须在投标时交给接受标书的镇江市公证处公证员(代收),当日不予接纳现金,否则投标无效。
八、投标及开标地点:镇江市政府采购中心(镇江市长江路33号行政服务中心三楼第三开标室)。
九、投标时间:2012年12月13日
十、开标时间:2012-12-13
十一、领取标书联系人:陈 蓓
联系电话:0511-85999337
十二、项目联系人:冷 玲 刘 春
联系电话:0511-85999332,0511-85999338
十二、镇江市政府采购中心帐户(该账户仅适用保证金的缴纳)
收款单位:镇江市政府采购中心
开户银行:江苏银行镇江黄山支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