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丰县人民检察院多媒体及安防系统采购项目前期准备工作已完成,资金已落实,现已具备招标条件。平顶山工程建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宝丰县人民检察院委托对该项目的进行公开招标,欢迎有意向且具备资质条件的单位参与投标。
一、相关信息:
1.1采购项目:宝丰县人民检察院多媒体及安防系统采购项目
1.2采购编号:宝财采购[2012]第101号
1.3采购内容:
(1)A包:安防系统及同步录音录像系统;1、西配楼一楼刑讯室同步录影及监控系统2、院内监控系统3、办公楼监控系统。
(2)B包:LED及多媒体系统1、LED显示屏2、主楼五楼视频会议室3、东西楼视频会议室视频及音响系统。
1.4资金来源:财政资金已落实
1.5质量要求:合格
1.6计划工期:30日历天
二、供应商资质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注册资金100万以上,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2)供应商有效营业执照
(3)税务登记证
(4)组织机构代码证
(5)A包需具有三级及以上安防资质
(6)供应商在报名结束后由招标代理机构到宝丰县人民检察院职务犯罪科统一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证明。
有意向的供应商需携带以下证件(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1) 供应商有效营业执照;(2)税务登记证,(3)组织机构代码证,(4)法定代表人本人身份证或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
三、招标文件发售信息:
报名时间及地点:2012年11月 23日至 11月29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到(节假日休息),到平顶山市老城区启蒙路24号四楼(平顶山工程建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每份售价500 元,售后不退。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同时在《平顶山政府采购网》、《河南政府采购网》上同时发布。
六、联系方式
采 购 人:宝丰县人民检察院
联 系 人;
电 话;0375-6157777
招标代理机构:平顶山工程建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平顶山市新华区启蒙路24号
联 系 人:
电 话: 0375-48801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