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且必须具有本次采购的生产或经营资格,相应的资质证明齐全,注册资金不低于1000万元的供应商;(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参与安装维护的工作人员必须持有国家规定的相应资质证书);
(4)、有依法交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非报价产品制造商必须获得产品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要求为针对本项目品牌的授权,包括MCU、终端视频等主要产品);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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