嵊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公告 (政府采购SZC2012-78)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法律规定,嵊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嵊州市中医院等单位委托,就下列项目进行公开采购。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采购代理机构:嵊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二、采购单位:嵊州市中医院等单位 三、采购项目:标一:嵊州市中医院监控系统 标二:嵊州市人民医院监控系统 四、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五、报名资格: 1. 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要求; 2. 具有本采购项目的经营范围,注册资金不少于50万元人民币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3. 投标人须具有一定的视、音频处理经验,为保证系统正常使用维护,外地供应商在当地须有维修能力的售后服务机构,标一须提供至少2个50万元以上音视频监控系统业绩(音视频系统须包含有视频全高清方案)。 六、报名时间、地点: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2年12月4日下午五时止;报名地点为嵊州市经济开发区双塔路99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306室政府采购部。报名时随带企业营业执照副本、法人授权书,提供原件和复印件(盖公章),原件核对后归还。 七、保证金:在报名时交纳谈判保证金,标一4000元,标二3000元,(现金或银行汇票,户名:嵊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行:绍兴银行嵊州支行;帐号:0934001115527200020;地址:嵊州市一景路2号)。报名时须提供嵊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具的谈判保证金收据。 八、谈判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2年12月7日上午09:30止。 九、谈判开始时间:2012年12月7日上午09:30。 十、谈判地点:嵊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
十一、联系人: 联系电话、传真:0575-83360392
嵊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2年11月27日 监控系统(新).do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