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ull
null
null
您的位置:数字音视网/招标公告/详细

夹江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智能交通一期系统采购(第二次)公开招标公告

2012-12-01 来源:四川政府采购

 

采购公告标题:
关于夹江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智能交通一期系统采购(第二次)公开招标公告
 采购项目名称:
夹江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智能交通一期系统采购(第二次)
 预审公告: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招标编号:
JJX-HWCG-12091
公告日期:
2012年11月30日10时41分
 行政区划:
乐山市-夹江县
采购包个数:
1个
 采 购 人:
夹江县公安局交警大队
更正公告:
 委托招标单位/
 采购中介机构名称:
本级政府采购中心
中介机构编码:
 
包号:1       类别:货物       采购单位:夹江县公安局交警大队
包的描述: 夹江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为加强城区道路智能化,针对机动车的路面违法行为进行自动监测,并打击利用机动车进行的各种刑事治安案件,拟建设2套高清治安卡口、2套高清电子警察、1套指挥中心平台系统及相关伴随服务(下称“本项目”),主要由前端系统、路口立杆及基础部分、传输设备、中心平台、工程组织等建设方案组成。要求卡口及电警同时具备视频录像功能。项目工期:签订合同后45个工作日内。
该包技术指标: 详见招标文件
 供应商资格要求:
 1、在中国境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合法企业;
2、清单内标注“★”产品必须获得产品制造商的授权;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6、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8、投标人四川省内须设立有分支机构或常驻服务机构,以满足售后服务需要(须提供分支机构或常驻服务机构营业执照、售后服务证明等);
9、投标人所投的高清治安卡口系统必须能与乐山市交警支队现有的交通管理系统对接,接口自行开发;
10、投标人须具有三级及以上安防资质;
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标书发售方式:
 现场发售
 标书发售起止时间:
 招标文件自2012年11月30日至2012年12月10日9:00- 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标书售价:
 200元/份
 标书发售地点:
 
 投标区Email:
 
 投标截止日期:
 2012年12月20日14时30分
 投标地点:
 夹江县政府采购中心(夹江县建设中路87号 夹江县政府大院内)
 开标日期:
 2012年12月20日14时30分
 开标地点:
 
 公开答疑会时间:
 
 公开答疑会地点:
 
 联系人/联系方式:
 联系人:罗先生、任先生
联系电话:0833-5668777
 其它内容:
 夹江县政府采购中心受夹江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委托,拟对夹江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智能交通一期系统采购项目(第二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兹邀请符合本次招标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招标编号:JJX-HWCG-12091
二、招标项目:夹江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智能交通一期系统采购(第二次)
三、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项目最高限价:122.8万元
四、招标项目简介:
夹江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为加强城区道路智能化,针对机动车的路面违法行为进行自动监测,并打击利用机动车进行的各种刑事治安案件,拟建设2套高清治安卡口、2套高清电子警察、1套指挥中心平台系统及相关伴随服务(下称“本项目”),主要由前端系统、路口立杆及基础部分、传输设备、中心平台、工程组织等建设方案组成。要求卡口及电警同时具备视频录像功能。项目工期:签订合同后45个工作日内。
五、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
1、在中国境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合法企业;
2、清单内标注“★”产品必须获得产品制造商的授权;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6、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8、投标人四川省内须设立有分支机构或常驻服务机构,以满足售后服务需要(须提供分支机构或常驻服务机构营业执照、售后服务证明等);
9、投标人所投的高清治安卡口系统必须能与乐山市交警支队现有的交通管理系统对接,接口自行开发;
10、投标人须具有三级及以上安防资质;
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投标保证金及履约保证金:详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七、付款方式:
合同签订后,乙方货到经甲方验收后10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额30%的款项;工程完工后乙方应在5个工作日内将系统调试完毕,经甲方向验收合格后交评审中心,评审定审价出来后30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额35%的款项;所有工程经四川省交警总队验收合格后甲方向乙支付合同总额30%的款项;留评审价的5%作为工程质保金,无质量问题1年后无息支付。乙方施工前应向甲方提供工程进度表,以便甲方监督,工期超时甲方可每天按照合同总额的0.5%扣付乙方余款。
八、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地点:
招标文件自2012年11月30日至2012年12月10日9:00- 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在夹江县政府采购中心(夹江县建设中路87号 夹江县政府大院内)购买。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200元/份(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投标资格不能转让)。
供应商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提供: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复印件(盖鲜章);
(2)三级及以上安防资质证书复印件(盖鲜章);
(3)单位介绍信;
(4)请携带U盘。
九、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12年12月20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
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开标地点。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恕不接收。本次招标不接受邮寄的投标文件。
十、开标地点:夹江县政府采购中心(夹江县建设中路87号 夹江县政府大院内)
十一、本投标邀请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以公告形式发布。
十二、联系方式
集中采购机构:夹江县政府采购中心
通讯地址:夹江县建设中路87号(夹江县政府大院内)
联 系 人:罗先生、任先生 电话(传真):0833-5667166
采购单位:夹江县公安局交警大队
电 话:0833-5663456 联 系 人: 吴先生
 备    注:
 
 采购结果公告:

同地区同业主性质招标

同地区推荐招标

地区其他招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