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金华阳光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关于金华市国土资源局会议室改造设备采购的公开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浙江金华阳光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金华市国土资源局委托,就会议室改造设备采购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招标项目编号:YG2012-SB417-ZFCG027
采购组织类型:分散采购委托代理
二、招标项目概况(内容、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等):
序号 |
标项内容 |
数量 |
单位 |
简要技术要求、用途 |
备注 |
1 |
投影视频设备 |
1 |
套 |
详细的技术参数及要求将在招标文件中阐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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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音响设备 |
1 |
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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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灯光设备 |
1 |
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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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控制系统 |
1 |
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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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要求
(2)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设备制造商或者销售代理商
(3)投标人且具备相应的供货及售后服务能力
(4)所提供的设备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凡涉及国家强制性检测的设备或部分须提供3C认证文件及其他检测证明文件
(5)本次招标活动谢绝投标人以联合体的形式参加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时间:2012年12月3日至2012年12月24日(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8:30-11:30
下午:13:30-16:00
地点:金华市八一南街428号高阳大厦二楼
标书售价(元):每本400(售后不退)
五、投标截止时间:2012年12月25日 14:00
六、投标地点:金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三室(双龙南街1698号工商局新大楼)
七、开标时间:2012年12月25日 14:00
八、开标地点:金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三室(双龙南街1698号工商局新大楼)
九、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3900.0
交付方式:汇票/支票/银行转帐/现金
收款单位(户名):浙江金华阳光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金华银行李渔支行
银行账号:1306226200000168
十、其他事项:
1、投标人购买标书时应提交的资料(所提供的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1)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法人代表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明原件
(4)产品检测文件等原件及复印件
(5)拟参加投标设备的产品说明图册原件
(6)属于代理经销商的须提供设备制造厂商出具的经销授权书。
2、投标人在领售招标文件时,必须按上述要求提供合格的报名资料。
3、拒绝进口产品参与投标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浙江金华阳光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点:金华市八一南街428号高阳大厦二楼
联系人:刘先生
联系电话:0579-83182626
传真:0579-831807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