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受广东省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广东省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标清数字法庭优化整改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GMTC123FZHG0047JO;
二、采购项目名称:广东省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标清数字法庭优化整改;
三、采购预算及资金来源:人民币1028559.00元,财政资金;
四、项目内容及需求:
1、项目采购内容:对广东省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23个标清数字法庭进行优化整改,其中3个刑事审判庭,20个民(商)事审判庭,优化整改内容包括视频采集设备建设、电子举证设备建设、显示(输出)设备建设、音频系统建设、特色功能建设、后端管理平台建设、改善法庭照明条件、庭审软件开发以及配套的质量保修服务等;
2、实施时间:合同生效后100天内安装调试完毕并交付使用;
(详见招标文件第二部分“用户需求书”的采购项目内容)
3、本次采购货物必须是产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货物,合格的投标人应对所有招标货物和服务进行报价,不允许只对部分货物和服务投标报价;
4、本项目不允许提交备选方案;
5、该项目招标文件进行公示,公示期自2012年12月3日至2012年12月10日五个工作日;
(注:根据《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办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的内容损害其权益的,可以在公示期间或者自期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电话咨询或传真或电邮形式无效)向采购人或者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五、供应商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它组织或自然人,独立于采购人和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的且具备采购项目经营资格;
2、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具备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企业三级(或以上)资质;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5、已登记报名并购买了招标文件。
六、潜在投标人应当在2012年12月3日起至2012年12月23日期间(办公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佛山营业部(详细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华远东路13号发展大厦27楼FG室)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150 元(人民币),售后不退(邮购须另加附50元,汇款后请通知代理机构,代理机构在收齐来款后即按其提供的地址办理邮递,但不对邮递过程及结果负责)。
七、投标截止时间:2012年12月24日下午14时 30 分;
八、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佛山市禅城区魁奇二路51号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5楼会议室;
递交时间:2012年12月24日下午14时 00 分至14时 30 分;
(进入法院需要登记,请带上身份证原件并注意安排时间。)
九、开标评标时间:2012年12月24日下午14时 30 分;
十、开标评标地点:佛山市禅城区魁奇二路51号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5楼会议室 ;
十一、本次招标的投标保证金金额为 壹万元 ,投标人必须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及金额提交投标保证金。
十二、采购代理机构将不承担投标人准备投标文件和递交投标文件以及参加本次招标采购活动所发生的任何成本或费用
十四、联系方式:
1.采购人名称:广东省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地址:佛山市禅城区魁奇二路51号 邮编:528000
联系电话:张先生(0757-82630307) 传真:0757-83873920
2.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
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华远东路13号发展大厦27楼FG室 邮编:528000
联系电话:傅先生(0757-83219255)、邓先生(0757-83210139)
传真:0757-83219275 邮箱:gdmeetcfs@126.com
3. 邮购标书汇款账户信息:(注:此账户非保证金汇款账户)
收款人: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佛山营业部
开户行:建行佛山华远东路支行
账 号:44001668646053002670
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
2012年1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