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启运招投标服务有限公司受抚顺市顺城区人民法院委托,对辽宁省抚顺市顺城区人民法院数字法庭系统设备采购项目(QYZBZC2012-332)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欢迎国内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一、采购内容
包号(标段) |
分包产品名称 |
1 |
数字法庭系统设备采购 |
投标人对所投标段的内容必须全投,否则其投标无效;本次采购限价:人民币叁佰肆拾玖万玖仟壹佰捌拾伍元(3,499,185.00元)。
二、合格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应当具备的条件(国内工商登记注册并已按规定时间通过年检,具有本次采购项目的生产或经营范围,有能力提供本次采购项目及所要求的服务);
2.应自觉抵制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行为;
3.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4.合格投标人还要满足的其它资格条件:具备计算机系统集成三级以上(含三级)和安全技术防范工程设计、施工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其中控制主机、高清庭审系统、高清摄像机、液晶显示器、视频会议系统、存储服务器、网络红外枪摄像机、网络半球摄像机、网络红外球摄像机、VGA矩阵、拼接屏设备须提供制造厂商授权书或承诺书(包括经营授权、代理授权、售后服务承诺等证明)。
三、领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及方式
即日起至2012年12月10日(节假日除外,每日8:30--11:00、13:30--16:00北京时间,12月10日截止到10:00),投标单位应携带加盖单位公章的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厂商授权书等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一套到辽宁启运招投标服务有限公司211室报名并领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每份人民币500元。
四、递交投标文件截止及开标时间,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地点
投标报名截止时间:2012年12月10日10时前。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及开标时间:2012年12月25日 13 : 30 (北京时间);
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地点:抚顺市顺城区新华大街17-1号(辽宁启运招投标服务有限公司三楼会议室),届时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按时参加公开开标大会。
五、采购单位、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抚顺市顺城区人民法院
地 址:抚顺市顺城区临江路东段14号
联 系 人:韩志波
联系电话:13704130065
采购代理机构:辽宁启运招投标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辽宁省抚顺市顺城区新华大街17-1号
项目联系人:孟庆华
联系电话: 024—57681412
辽宁启运招投标服务有限公司
2012年1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