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延吉市政府采购管理办法》,延吉市政府采购中心受延吉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委托,对延吉市公安交通警察大队指挥系统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特邀请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合格的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2、根据《延吉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息库及诚信档案管理暂行办法》已进行登记并成为会员供应商;
3、满足公告附件要求
4、其它所具备的条件
4.1、提供合法的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经营记录。
4.2、投标单位注册资金5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
4.3、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颁发的“建筑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叁级或以上(含三级)或具有工业与信息化部(信息产业部)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三级或以上(含三级),二者均可;且通过《ISO9001-2000(GB/T19001-2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4.4、投标单位具有省级公安厅颁发的二级以上(包括二级)公共安全技术防范资质。
4.5、投标单位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是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项目经理资质。
4.6、投标单位在延吉市有注册的售后服务机构。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一、项目预算:1880000元。
招标编号:YJZC2012-10076
招标项目:延吉市公安交通警察大队交通指挥系统
项目内容、数量及要求:详见公告
交付地址:采购单位指定地点
交货日期:合同签订后30天
付款方式:验收合格后三年内付清
交付状态:正常运转验收合格
二、凡愿参加投标的合格投标人可于
三、所有投标书应当于
四、开标定于
五、以上详情同时可在《延吉政府采购网》(网址:www.yjgp.gov.cn)上查询。
地址: 延吉市天池路延吉财政局5楼
邮编: 133000
联系人:刘利银 电话:0433-2266029
传真:0433-22660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