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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市地方税务局监控系统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2012-12-06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大连正评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大连市地方税务局委托,就大连市地方税务局监控系统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资格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1. 招标项目名称、编号及其它主要内容

    1.1项目名称:大连市地方税务局监控系统采购项目

    1.2招标编号:DLZPZXC-2012-122

    1.3招标内容:大连市地方税务局系统内十个单位的监控系统进行采购(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七章用户需求书。)    

    注:本项目投标货物必须是国产产品,否则任何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的货物均认定为进口货物而被视为无效投标。

    2. 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须为中国境内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

    2.2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含暂定)及以上资质;

    2.3投标人须具有所投主要设备(高清半球夜视摄像机、高清枪式夜视摄像机、高清夜视中速球型摄像机、高清电梯摄像机、高清NVR存储)厂商出具的合法有效授权书原件;

    2.4外地投标人必须具有在大连市工商管理部门注册的售后服务机构,非投标人分公司或办事处的售后服务机构须有投标人和售后服务机构之间盖有公章的委托协议;

    2.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1、经检察机关查询近三年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2、本次采购内容中的控制电脑要求必须为财政部、国家发改委颁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第十二期)》内的产品,否则投标无效。

    3.购买招标文件

    3.1供应商申请购买招标文件:未注册会员的供应商须登陆大连市政府采购服务中心政府采购交易管理系统(http://www.ccgp.dl.gov.cn)“会员专区”进行注册并申请购买招标文件;已注册会员的供应商须进入政府采购交易管理系统申请购买招标文件。

    3.2通过政府采购交易管理系统申请购买招标文件的供应商,须携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资质证书副本原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厂商出具的合法有效授权书、售后服务机构证明材料(售后服务机构营业执照副本、非投标人分公司或办事处的售后服务机构须携带投标人和售后服务机构之间盖有双方公章的委托协议)原件及以上证明材料相应的复印件一套(复印件须加盖公章)到招标代理人处接受资格审查(仅限于购买招标文件),审查合格后方可购买。

    3.3招标文件售价:2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如需邮购,请加付50元特快专递费。

    3.4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和地点:自2012125起至20121217止,每天9:0016:00(公休日和午休时间除外),在大连正评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发售。

    4.投标和开标的时间、地点

    4.1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121225930分—1000分(北京时间)。

    4.2投标截止时间:201212251000分(北京时间)。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4.3开标时间:201212251000分(北京时间)。

    4.4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大连市政府采购服务中心(地址:大连市西岗区迎春路2号大连市人民政府行政服务中心,南石道街动物园入口处),一楼大厅投标受理区4

    4.5开标地点:大连市政府采购服务中心。

 

    采购人:大连市地方税务局

    联系人:陈伟

    

    采购代理机构:大连正评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普兰店市丰荣办事处古城路28

    邮    编:116200

    银行帐号:大连银行普兰店支行 805101209002261

    联 系 人:王晓迪 张文

    电    话:041187875879

    传    真:0411878758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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