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委托,安阳市政府采购中心就监控系统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欢迎具有资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现就有关谈判事宜说明如下:
一、招标编号:安财招标采购(2012)第559号(总第514号)
二、招标标的:
项目 |
数量 |
基本技术要求 |
交验期 |
交验地点 |
监控系统 |
1 |
详见项目具体技术要求 |
合同签订后20日内供货完毕 |
采购单位指定地点 |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法人;
2、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要求;
3、具备本次招标产品的经营范围。
4、具有安防二级或以上资质。
四、招标文件获取
1、本次招标项目取消现场报名,凡符合资格要求的投标人,请于
2、招标文件售价100元。售后不退,提交投标文件时交纳。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开标时间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为
2、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注意事项:
1、投标人在我中心备案后,方可在网上获取文件。备案时携带备案申请表、法人承诺书、法人授权委托书(从中心网站“资料下载”栏目的“文件”目录下载,一式两份并加盖公章。备案时所有委托人必须到中心现场,参加投标的委托人必须和备案委托人一致,法人承诺书必须加盖法人手章。)、营业执照、资质证、银行基本账户许可证、建造(监理)师证、法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以上验原件,留加盖公章复印件两份)
具体办理事宜请咨询安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信息科。联系电话0372-3387737
2、投标人获取文件后,如对招标文件内容有质疑应在提交疑问截止时间前以不记名形式上传至安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3、本次招标项目如有变更或延期,投标人均可在安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直接下载招标补充文件,投标人应随时关注本中心网站,如有遗漏,后果自负。
4、开标后由评标小组对投标单位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项目资格条件的投标单位的投标将被拒绝,投标单位应自负风险费用;提供虚假材料的将进一步追究其责任。
5、招标文件未载明的相关事项必须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定。
6、参加投标的委托人必须和递交保证金时选择的委托人一致,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七、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额:人民币壹仟贰佰元整。
2、递交方式:以转账或电汇形式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不收取现金,时间以实际到账为准)
3、到账日期:
(一)收款单位:安阳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银行帐号:41001504210050206777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安阳永明支行
(二)收款单位:安阳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银行帐号:250717951678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阳文明大道支行
(提示:以上账号投标人可自行选择。建议请投标人跨行转账时考虑以下因素:按照人民银行相关规定,跨行转账在工作日下午4点半前办理手续,可以保证实时跨行到账;在安阳市跨行转账尽量使用电汇方式。)
八、中标服务费标准: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按中标金额的1%向招标代理机构交纳中标服务费。中标服务费请汇至
收款单位:安阳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银行帐号:7010112011010000077
开户银行:安阳银行红旗路支行
九、项目负责人:李晓菲 联系电话:0372- 3387742
网址:
http://www.ccgp-henan.gov.cn/anyang/
十、投标人获取谈判文件后,应仔细检查谈判文件的所有内容,如有残缺和不明确的问题及对谈判文件有异议,应在本次谈判活动公告期(标书下载截止时间前)内在安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项目提问”栏提出,否则,将被视为认可本谈判文件内容。
十一、本次竞争性谈判采购经谈判小组评议的推荐中标意见,将按规定时间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安阳市政府采购网、安阳市政府网站和安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公示,各投标单位对推荐中标意见如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书面质疑(书面质疑同时报送安阳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如对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仍有异议,可向安阳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书面投诉。(具体程序按豫财购[2004]23号《政府采购信息公告管理办法》、《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办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文件执行;全文详见“安阳招标采购网-政策法规”栏目。
安阳市政府采购中心
二○一二年十二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