侯马市政府采购中心受财政局委托,就侯马市看守所审问及监控系统设备安装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兹邀请合格报价人参加谈判
一、项目编号:HZC-J2012-A100499-05 二、项目名称:侯马市看守所审问及监控系统设备安装项目 三、项目预算:本项目采购预算金额99838元 三、招标内容 1、本次谈判共一 标,所投包内项目必须完全响应本谈判文件所列示内容。 2、本采购项目内容:组装电话、网络打印机、交换器、刻录机、双屏电脑、监控组件、网络硬盘、审讯椅及电脑桌,线缆及辅材等(货物规格、技术要求及数量,详见谈判文件第四部分)。 3、范围包括:货物的供应、运输、安装、调试、培训和售后服务等。具体报价范围、采购范围及所应达到的具体要求,以本招标文件中商务、技术和服务的相应规定为准。 4、交货时间:自签订合同之日起,根据采购人要求,20日内全部到货并安装调试完毕。 5、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四、参与投标的供应商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报价人必须是已在中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的供应商; 2、具有本项目生产、制造、加工、供应或实施能力,符合、承认并承诺履行本谈判文件各项规定的国内供应商; 3、报价人应遵守有关的国家法律、法规和条例,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本文件中规定的条件: (1)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五、供应商购买谈判文件须携带的资料: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省级公安部门颁发的安防资质原件、复印件(需要在复印件上注明与原件一致字样,并加盖单位公章、复印件提供两套) 六、谈判文件发售时间及地点 1、谈判文件发售时间:2012年 12月 7日——2012年12月13日(节假日除外) 2、谈判文件发售地点:侯马市政府采购中心 3、谈判文件售价:每标人民币伍佰元整¥500元(谈判文件售后不退)。 七、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 1、截止时间 2012年11月 18 日上午8:30前 (北京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后送达或所提交的文件将被拒收)。 2、递交地点:侯马市政府采购中心(紫金山北街122号) 八、谈判时间及地点 1、谈判时间: 2012年11月18 日上午8:30时 (北京时间) 2、谈判地点:侯马市政府采购中心会议室 3、届时请报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报价人代表及相关技术人员 出席开标仪式。 九、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张国宏 胡 炜 联系电话:0357-4211201 0357-4215537 传 真:0357-4221725 侯马市政府采购中心 二0一二年十二月七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