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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第五十六中学校六楼多功能室改造工程进行招标

2012-12-07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1.招标条件

吉林省恒一项目管理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长春市第五十六中学校委托,负责对招标编号为2012HYG1204长春市第五十六中学校六楼多功能室改造工程进行招标代理业务。本项目已由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建设,现决定对该工程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2.本次招标项目的工程概况

2.1工程名称:长春市第五十六中学校六楼多功能室改造工程

2.2招标范围:详见工程量清单

2.3建设地点:长春市东南湖大路961

2.4计划开竣工日期:合同签订之日起15日历天

2.5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相关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合格工程

2.6资金来源:财政拔款

2.7计划投资:38万元

3.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3.1投标申请人须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并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投标人3须具有同类或类似工程施工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工程的施工能力。
3.2
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是具备相关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3 拟派的项目经理及其他技术管理人员应无在建工程,否则按废标处理。

3.4 外省企业必须办理有关入境手续后方可参加投标。

3.5 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6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

3.7 本工程招投标活动中的每项环节,被授权人必须出示身份证原件,且整个招投标过程不得更换被授权人。

4.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2012127日到20121213日每天上午830-1100,下午1300-1600长春市皓月大路739号标记大厦三单元506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报名时须携带下列 原件及复印件 (复印件须加盖公章):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2)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3)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4)企业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和授权委托书原件;

5)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6)项目经理证书或注册建造师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7)项目经理和安全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原件及复印件;

8)外省企业须办理的有关入境手续原件及复印件

5.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300元。过期不售,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121228下午13:30。投标文件递交地点:长春市绿园区皓月大路739号标记大厦三单元907会议室;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吉林省建设信息网》、《长春市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招标人:长春市第五十六中学校

联系人:王书记

联系电话:0431-85859563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恒一项目管理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址:长春市皓月大路739号标记大厦三单元506

邮政编码:130062

人:杨园园

联系电话:0431-86793111 

    真:0431-86793997

电子邮件:jlhengyi@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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