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法库县人民法院(以下简称“采购单位”)的委托,沈阳市政府采购中心就“采购监控设备”项目以询价采购方式组织采购。欢迎合格的供应商(以下简称“投标人”),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1. 采购项目编号:2012-1138/CG20120266
2. 采购项目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二、合格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1. 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 国内工商登记注册并已按规定时间通过年检,具有本次招标项目的生产或经营范围,有能力提供本次招标项目及所要求的服务。
3. 满足采购文件“第二章投标文件内容”的规定。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库入库须知
参与沈阳市市本级政府采购项目竞标的投标人未进入沈阳市政府采购中心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沈阳市政府采购中心网站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
四、获取招标文件须知
投标人请于即日起至沈阳市政府采购中心网站免费下载本项目采购文件。
五、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
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北京时间2012年12月18日 9:30时整,投标截止时间即为开标时间。
六、递交投标文件时间与地点
本项目递交投标文件时间:本项目投标截止当日的9:00~9:30时,投标人请在此时间之内将密封好的投标文件直接递交或委托代理人直接递交至沈阳市浑南新区世纪路1号二十一世纪大厦B座六楼第五开标室,沈阳市政府采购中心拒绝接收邮寄的投标文件,在此时间之后送达的和未在规定时间内交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七、说明
投标文件中需标注投标产品是否为进口产品、节能产品、环保标志产品。
八、集中采购机构联系信息
集中采购机构:沈阳市政府采购中心
联系地址:沈阳市浑南新区世纪路1号二十一世纪大厦B座十楼
招标文件咨询:唐亮
入库登记咨询:024-22896679
合同领取咨询:024-22896645
财务缴退咨询:024-22873388
中标书领取咨询:024-228966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