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公告标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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蓬安县人民检察院看守所同步录音录像系统项目询价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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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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蓬安县人民检察院看守所同步录音录像系统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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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审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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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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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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询价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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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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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XJ2012N2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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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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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12月11日16时4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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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区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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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充市-蓬安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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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包个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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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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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 购 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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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正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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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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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招标单位/
采购中介机构名称: |
本级政府采购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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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介机构编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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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价人资格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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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本项目合格的投标人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并满足下列条件:
①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合法企业,注册资金50万及以上(含50万元)。 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③具有本次采购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④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⑤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 6、在本地有售后服务机构,提供售后服务机构证明文件(房产证或者租恁合同复印件); 参加报价的供应商,在报价的同时必须提交工商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的复印件加盖鲜章,并携带原件供查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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询价文件发售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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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发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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询价文件发售起止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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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12月 11日至2012年12月14日18:00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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询价文件售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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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元(人民币)每份,售后不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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询价文件发售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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蓬安县政府采购中心(蓬安县财政局5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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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区Emai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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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价截止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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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12月17日9时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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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价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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蓬安县政府采购中心(蓬安县财政局五楼会议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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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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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 购 人:蓬安县人民检察院
联 系 人:邢先生 联系电话:15908375928 采购代理机构:蓬安县政府采购中心 联 系 人:金先生 联系电话:0817-86538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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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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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企业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注册资金50万(含50万)及以上、税务登记证副本(国税、地税)、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留复印件加盖单位鲜章)、单位介绍信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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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 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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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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暂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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