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 | 2012-12-10 09:38:08 | ||||
项目名称: | 中华人民共和国高栏出入境边防检查站红外半球摄像机、16路光端机采购项目 | ||||
项目编号: | GDC-20121207162046747 | ||||
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中心受采购单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高栏出入境边防检查站 委托, 对下列货物及服务进行网上电子政府采购,现邀请合格投标人进行网上竞价。 | |||||
采购项目信息 | |||||
采购单位: | 中华人民共和国高栏出入境边防检查站 | 开始日期: | 2012-12-10 09:38:08 | ||
联系人: | 李艳稳 | 截止日期: | 2012-12-13 09:38:08 | ||
联系电话: | 0756-8167633 | 送货地点: | 广东省珠海市金湾区珠海港高栏出���境边防检查站 | ||
联系邮件: | glbj007@163.com | 到货时间: | 采购结果公告后 3 天内 | ||
剩余时间: | 备注信息: | ||||
资质要求: |
1、供应商报价应当为交钥匙工程价格,报价应包含服务费、运费、人工、安装、税金、配件等一切完成本项目的各类费用。2、限珠海本地有销售或服务网点的供货商参与竞标。3、竞标供应商须以附件形式上传营业执照扫描件、外地企业还需上传在珠海具有服务网点的有关证明。4、质量保证期按生产厂家提供标准及央采协议供货有关规定执行,但最低不得少于1年。5、报价必须完整响应采购人发布的产品清单,若供应商无法提供采购清单中某货物或配件,供应商将被视作恶意竞价,采购人有权取消合同。6、供应商所提供的产品必须是原厂原装的全新产品,竞标供应商须以附件形式上传生产厂家提供的合法来源证明文件。7、中标公司须于3个工作日内送货上门并免费负责安装调试,不得使用快递或者客户自提等方式发货,经现场检验是原装正品后方签订合同及付款。 供应商在竞价时,须根据资质要求中的内容以附件形式上传相关资质证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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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求附件: | 2012121009111059077.doc | ||||
采购商品信息 | |||||
商品分类 | 参考品牌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基本描述 |
红外半球摄像机 | 海康威视 | DS-2CC572P-IR3 | 个 | 4 | |
16路光端机 | 凯安特 | 十六路视频八路语音KC-16V08AP | 其他 | 1 | |
安装材料 | 批 | 1 | |||
系统集成及税金 | 项 | 1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