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湖南省雁北监狱的委托,本代理机构对监控系统建设增补工程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将采购事项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名称:湖南省雁北监狱监控系统建设增补工程政府采购项目
二、政府采购编号:湘财采计[2012G]1016号
委托代理编号:MZZB2012-063
采购项目预算:50万元
三、采购项目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采购项目的性质:监控系统建设增补工程
四、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并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和本文件规定的条件:
4.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企业法人;
4.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的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职业道德;
4.3、具有履行合同所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6、投标人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社保登记证或社保相关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及复印件;
4.7、产品、设备符合国家规定的相应技术标准、环保标准和安全标准,且必须保证原装正品。投标供应商应具备省级或以上社会公共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单位证书二级以上(含二级);
4.8、参加此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纪记录;
4.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五、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2012年12月12日至2012年12月18日(8:00~12:00,14:30~17:3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衡阳市华新开发区解放大道17号中信大厦705室(市政府民生银行正对面)
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上门购买
购买招标文件时请提供资质证明(复印件请加盖公章):
(1)投标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或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原件或复印件)、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或复印件)、社保登记证或社保相关证明(原件或复印件);
(2)投标供应商要求具备省级或以上社会公共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单位证书二级以上(含二级)(原件或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购买招标文件时: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委托代理人购买招标文件时:身份证、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复印件)。
招标文件售价:400元/份(人民币),售后不退
六、招标截止时间:2012年1月4日上午9:00
开标时间:2012年1月4日上午9:00
开标地点:衡阳市财政局采购招标大厅
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存在歧视性条款的,应在购买采购文件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本代理机构提出。
七、采购人:湖南省雁北监狱
联系人:陈主任 联系电话: 0734-8510925
地址: 衡阳市石鼓区同心路48号
采购代理机构:衡阳明珠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衡阳市华新开发区解放大道17号中信大厦705室(市政府民生银行正对面)
联系人: 王莉 电话(传真): 0734-2880658
网址:WWW.MZCPA.CN 邮箱:qdcpa@sina.com 邮编:4211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