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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沂市公安局兰山分局刑侦指挥系统液晶拼接墙系统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2012-12-14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一、采购人名称:临沂市公安局兰山分局
 
二、采购代理机构名称:临沂市金日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临沂市兰山区金雀山路26号齐鲁大厦2106 
 
三、采购项目名称、编号、内容及采购方式:
 
1、项目名称:临沂市公安局兰山分局刑侦指挥系统液晶拼接墙系统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JRZB-ZFCG-2012031
 
   政府采购计划编号:XZ20121860
 
2、项目采购内容:刑侦指挥系统液晶拼接墙系统,详细内容请见招标文件。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四、采购人资格要求: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相关规定;
 
(二)具有国家有关部门批准的制造或经销本招标项目内物品的合法资格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须具有生产厂家有效的产品授权委托书);
 
(三)液晶拼接显示单元制造商必须通过ISO9001质量体系认证,品牌通过国家商标认证;
 
(四)液晶拼接显示单元制造商生产的液晶拼接显示单元必须通过省级质量技术检测中心检测认证,并获得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3C认证);
 
(五)液晶拼接屏须具有国家质检部门认可的企业出具A级面板证明以及授权投标人在本项目上使用该屏的证书;
 
(六)在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诚信入库、实名认证(CA)证书的企业,并进行网上报名;
 
(七)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资格审查、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121213-2012年12月24每日830-11301400-1630(节假日除外)
 
六、获取招标文件地点: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环球国际六楼第五中介办公区
 
七、获取招标文件方式
 
本项目采用资格预审,只有资格预审合格的报名单位才能参加本项目开标会议。
 
请携带以下材料参加资格预审:
 
1、营业执照;
 
2、提供合法的液晶拼接显示单元制造商的ISO9001质量体系认证证书,及其品牌通过国家商标认证证书;
 
3、提供合法的液晶拼接显示单元获得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3C认证);
 
4、提供与本次招标货物类似的业绩证明(附上合同或验收报告);
 
5提供液晶拼接屏A级面板证明以及其授权投标人在本项目上使用该屏的证书,并提供大屏产品的厂家授权书;
6、若为代理商,提供生产厂家出具有效期不低于一年的有效的产品授权委托书;
7、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
 
以上资料原件审查,复印件三份加盖投标单位公章装订成册留存。并在封面注明“临沂市公安局兰山分局刑侦指挥系统液晶拼接墙系统采购项目投标申请人资格预审资料”字样,否则不予受理。若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不全或不实,将导致其投标资格被取消。
 
八、招标文件售价:每份售价150元,招标文件售出不退。
 
九、开标时间:201318930分(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北城新区环球国际)4楼开标室
 
十、本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0539-8116058  18905493060 
 
十一、投标保证金:3000元,投标人须于投标截止时间前,以电汇、汇票、现金方式向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纳保证金(不接受银行承兑汇票、银行保函、支票)。
 
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汇款信息:
 
账户:临沂市人民政府行政服务大厅管理办公室
 
开户行:山东临沂兰山农村合作银行南坊支行
 
账号:9160116520142050000066(电汇注明交易登记号:12CGSZ0535
 
现金交款地址: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4楼商务中心

 
项目交易编号:12CGSZ0535
保证金账户名称:临沂市人民政府行政服务大厅管理办公室
保证金账号:9160116520142050000066
开户银行:山东临沂兰山农村合作银行南坊支行
支付行号:4024730000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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