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焦采招标采购-2012-330号
焦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焦作市公安局委托,就焦作市公安局照相摄像器材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招标项目名称及编号:焦作市公安局照相摄像器材项目
项目编号:焦采招标采购-2012-330号
二、招标内容:一批数码相机及数码摄像机(详见招标文件)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
四、招标文件发售信息:
招标文件出售时间:2012年12月14日—12月21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00(双休日除外)
招标文件出售方式:到焦作市人民路889号阳光大厦B座焦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大厅政府采购报名受理窗口购买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份(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接收信息:
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13年1月6日上午9:00时
投标文件接收地点:焦作市人民路889号阳光大厦B座焦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一厅
六、开标有关信息:
开标时间:2013年1月6日上午9:00时
开标地点:焦作市人民路889号阳光大厦B座焦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一厅
七、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联 系 人:郭先生
联系电话:0391-3568902
联系地址:焦作市人民路889号阳光大厦B座焦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采 购 人:宋先生
联系电话:13782622086
监督单位:焦作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监督电话:0391-3121260
八、其他应说明事项:
投标人应在购买招标文件时以刷卡或转账的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缴纳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壹万元整(¥10000.00元)。以转账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须到焦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结算窗口开具收据。(账号如下)
帐户名称:焦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焦作工行焦东路支行
帐号:1709020319200050059
九、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提供以下资料:
1、营业执照副本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
2、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如有委托代理人);
3、注册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证明原件。
注:以上材料需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与原件核对无异的复印件一套留存。
焦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2年1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