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庆市中级人民法院中心机房及数字法庭庭审设备采购项目
招 标 公 告
项目编号 |
AQCG(2012)第 406 号 |
项目名称 |
安庆市中级人民法院中心机房及数字法庭庭审设备采购项目 |
项目地点 |
安庆市中级人民法院 |
招标人 |
安庆市中级人民法院 巩绪平 13909668302 |
集中采购单位 |
安庆市政府采购中心
联系人:王娉婷 电话:0556-5288952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投标人资质条件 |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并持有本企业的有效营业执照,公司注册资本600万元及以上。
(2)资质要求:
①具有建筑智能化资质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应具有相应机电专业二级及以上资质。
(3)供应商必须具备独立的施工队伍,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
(4)供应商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供应商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破产或其他关、停、并、转状态;
(6)供应商具有完成招标项目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7)供应商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以及其他有关的中国法律、法令和条例。
(8)投标人须在安庆市有固定的售后服务机构。
(9)投标商需提供制造商的授权委托书原件。
(10)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招标范围及规模(详见见招标书) |
机房和数字庭审设备 |
公布发布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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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信息介绍 |
报名形式、时间、地点 |
报名形式:现场报名
集中报名时间:2012年12月21日 上午9:00-11:00,下午3:00-5:00至
报名地点:安庆中级人民法院基建办
报名联系人:巩绪平 13909668302 |
报名必要合格条件 |
报名资料:投标申请人应提供单位介绍信(原件)、法定代表人委托书和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税务登记证(原件)、资质证书(原件)、注册建造师(原件),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保票据(复印件单位盖章,如中标核查原件)
报名提供必要合格条件资料和附件资料装订成册,所有复印件应有单位签章;报名资料封面应注明招标人名称、项目名称、投标申请人单位名称、地点、电话并有单位和法定代表人签章。
注:报名单位经院方核实确认后再另行通知符合的单位购买标书时间。 |
备注 |
(1)联系人报名时登记的联系电话必须畅通,否则后果自负;
(2)报名数量过多时,由招标人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入围投标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