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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公安边防总队船载高清镜头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2012-12-17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广东元正招标采购有限公司广东省公安边防总队的委托,对广东省公安边防总队船载高清镜头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合格投标人就以下设备及有关服务提交密封投标。现将该项目招标文件进行公示,公示期间为2012年12月14日至2012年12月20日五个工作日。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的内容损害其权益的,可以在公示期间或者自期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的原件,其它形式无效)向采购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供应商对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附送有关证明材料。项目有关事项如下:
一、采购项目编号:0835-1201338N2751
二、采购项目名称:广东省公安边防总队船载高清镜头采购项目
三、采购预算:人民币50万元
四、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1.项目内容:船载高清镜头采购
    2.数    量:详见招标文件“用户需求书”。
    3.简要技术要求或招标项目的性质:详见招标文件“用户需求书”。
    4.投标人必须对本项目内所有的招标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投标。
五、供应商资格: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取得合法企业工商营业执照和具有相关经营范围;
    2.投标人必须在广东省内设有固定售后服务机构(提供工商登记证明材料为准);若投标人是在广东省以外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在广东省内以本公司名义注册的有效的分支机构营业执照复印件,并提供在职人员的广东省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记录文件。
    3.投标人必须具有广东省颁发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维修资格证。
    4.投标人若不是所投关键设备(关键设备是指全高清云台摄像机)制造商的,必须提供制造商出具针对本项目所投关键设备的授权书,并出具制造商关于本项目所投关键设备的售后服务承诺函原件;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6.投标人必须对本项目内所有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投标,本项目不接受任何联合体投标。
六、 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2年12月14日8时30分起至2012年12月20日17时30分止(办公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广东元正招标采购有限公司(详细地址:广州市天河区龙岗路8号粤信大厦19楼)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5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七、递交文件时间:2013年1月8日14时00分至2013年1月8日14时30分
八、投标截止时间:2013年1月8日14时30分
九、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广州市天河区龙岗路8号粤信大厦19楼开标室
十、开标评标时间:2013年1月8日14时30分
十一、开标评标地点:广州市天河区龙岗路8号粤信大厦19楼开标室
 
十三、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采购人:广东省公安边防总队
联系地址:广州市天河区中山大道中489号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莫小姐、刘小姐
电话:020-87258495转954、953
传真:020-87284598
联系地址:广州市天河区龙岗路8号粤信大厦19楼
邮编:510500
开户行:建行广州先烈东路支行
帐号: 4400 1490 2090 5300 0524
广东元正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2012-1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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