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师范大学作为采购机构,就“杭师大音乐学院、团委音响设备”公开征集符合条件的应标人,参加竞争性谈判采购。具体如下:
1、采购编号:HZNU-ZB-12102
2、项目名称:杭师大音乐学院、团委音响设备
3、采购内容:音响设备。标项1:
无线话筒、数字电容话筒;标项2:LED帕灯、电脑
摇头灯;标项3:音响、功放、DVD等一批;标4:液晶电视机、监听音箱、监听
耳机等一批;标项5:数字话筒、母带处理器等一批。详见采购文件。
4、合格的应标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应标人应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履行合同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在前三年内的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具有较强的项目管理、技术服务和组织实施能力,满足采购文件规定的配送和服务要求,能承担本项目实施工作;具有类似项目的实施经验,并有良好的营销业绩和履约记录;
(3)具有较强的本地化服务能力,配有较强的专业技术队伍,能提供快速的售后服务响应。
5、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6、资格审验及发售标书时间:2012年12月14日至2012年12月21日止(工作时间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00,节假日除外)。
7、发售标书地点: 杭州下沙学林街16号杭州师范大学行政楼224。
8、购买标书时必须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社保登记证复印件、法人委托书(均须加盖公章)。
9、标书售价:300整,售后不退。(交通银行下沙支行065950018000482533)
10、应标截止时间与地点:2012年12月25日下午13时30 分整,地点:杭州下沙学林街16号杭州师范大学行政楼224。
11、开标时间与地点:2012年12月25日下午13时30 分整,地点:杭州下沙学林街16号杭州师范大学行政楼224。
12、质疑和投诉:应标人如认为采购文件使自身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于自发售标书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机构提出质疑。应标人如认为采购过程或结果存在违法行为,可以在应知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机构提出质疑。应标人对采购机构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采购监管部门投诉 。
13、联系方式:地点:杭州下沙学林街16号杭州师范大学行政楼224
联系人:张老师
电话/传真: 0571-28868213
杭州师范大学
二○一二年十二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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