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津县城关镇中心校、第二县直中学 “视频展示台”项目的
采 购 公 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有关规定,孟津县政府采购中心受孟津县城关镇中心校、第二县直中学的委托,就“视频展示台”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现发布公告如下:
一、采购编号:洛孟政采购中心[2012]044-1号。
二、采购项目:拟采购“视频展示台131套”。(详见采购文件)。
三、合格投标人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且注册资金不低于人民币50万元。投标人应有良好的商业信誉、相应产品的销售业绩。
2、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3、开标时需递交投标保证金人民币伍仟元整。未足额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将不予接受。
四、采购文件每份售价200元。本次免收中标服务费,符合上列条件的合格投标人可从
五、投标截止日期及开标日期:
六、投标及开标地点:孟津县财政局二楼会议室。
地址:孟津县财政局二楼203室。
联系人及电话:
采购单位联系人:
孟津县政府采购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