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南昌市人民政府采购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下达的政府采购计划函:洪采购函【2012】656号,江西省天铖招投标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中共南昌市委农村工作部的委托,对“彩电、LED显示屏设备”采购项目进行询价采购,特邀请合格投标人参加询价。
1、招标人名称:中共南昌市委农村工作部
2、项目名称:“彩电、LED显示屏设备”采购项目
3、招标编号:JXSTCZFCG-X2012009
序号 |
品目名称 |
数量 |
规格型号 |
1 |
液晶电视机 |
1批 |
详见《货物需求情况说明及要求》 |
2 |
LED 屏 |
1套 |
4、投标人资格要求:
1) 投标人必须是依法注册并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经营资格和相应经营范围的企业【经年检(审)合格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的条件;
2) 法人代表授权书原件;
3) 投标人在南昌地区有售后服务机构(提供相关证明);能提供良好的设备维护及售后服务。
注: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关证书、证明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5、供应商可在2012年12月21日至2012年12月27日16时止(工作时间)到江西省天铖招投标咨询有限公司购买询价文件。每套200元,售后不退。
6、供应商购买询价文件时需提供以下资质材料:
1)供应商单位介绍信(加盖公章);
2)报名人的有效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7、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为2012年12月28日上午10:00时(北京时间),届时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经正式授权的代表出席开标大会。
8、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和开标地点:南昌市西湖区西河滩巷3号新源新河小区A栋3单元406室
9、根据《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和本招标询价文件的要求,投标保证金应于2012年12月27日16:00(北京时间)之前递交到招标代理机构的指定账户。
10、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江西省天铖招投标咨询有限公司
详细地址:南昌市西湖区西河滩巷3号新源新河小区A栋3单元406室
邮 编:330046
联 系 人:晏提荣
电 话:0791-86538874 QQ:1025411120
传 真:0791-86538874
开 户 行:中国工商银行南昌市中山路支行
帐 号:1502 2010 0900 4710 174
11、询价地点:南昌市西湖区西河滩巷3号新源新河小区A栋3单元406室;届时请各投标人的代表出席询价开标仪式。凡购买了招标询价文件的投标人,对询价文件必须仔细阅读,有不理解的地方应及时书面询问,如果有特殊情况不能参加此次投标,请在询价开标前三天以书面形式通知。
江西省天铖招投标咨询有限公司
2012年1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