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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老干部活动中心灯光、音响设备采购项目采购公告

2012-12-25 来源:吉林长春市政府采购

长春市老干部活动中心灯光、音响设备采购项目采购公告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项目编号:CCGP201212-0007588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长春市政府采购中心受 长春市老干部活动中心 委托,对 长春市老干部活动中心灯光、音响设备采购项目项目进行国内竞争性谈判采购,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报价。
 
一、政府集中采购机构:长春市政府采购中心
二、采购人:长春市老干部活动中心
三、项目名称:长春市老干部活动中心灯光、音响设备采购项目
四、采购预算:本项目的采购计划编号:2012-09-3771-Z01  
计划编号 预算总额(元) 预算内资金(元) 预算外资金(元) 自筹资金(元)
2012-09-3771-Z01 1719887 0 0 1719887
五、资格审查方法:资格后审
六、报价有效期:为 60 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
七、答疑会时间:2012 年 12 月 27 日 10 时 00 分
八、答疑会地址:长春市政府采购中心
九、报价文件份数: 一份正本 三份副本
十、发放谈判文件起始时间:2012 年 12 月 24 日 15 时 00 分
十一、发放谈判文件截止时间:2012 年 12 月 31 日 09 时 00 分
十二、发放谈判文件地址:网上免费下载
十三、递交报价文件开始时间:2012 年 12 月 31 日 09 时 00 分
十四、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时间:2012 年 12 月 31 日 09 时 30 分
十五、递交报价文件地址:长春市政府采购中心
十六、谈判会时间:2012 年 12 月 31 日 09 时 30 分
十七、谈判会地址:长春市政府采购中心
十八、采购内容:音响设备 
十九、交货地点:长春市老干部活动中心 东民主大街505号 
二十、付款方式:
分期付款
工程验收合格后付90%货款,一年后付清余款。
二十一、交货期:采购合同签订后 15 天 
二十二、报价人资质要求: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和相关法律、法规及相应规章的规定。 
二十三、货物质量要求:合格 
二十四、售后服务:质保及售后服务3年。 
二十五、谈判保证金:10000元
二十六、评标方法:最低价法 

补充说明
集中采购机构:长春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长春市普阳街3177号长春市政务中心二楼(长春市政府采购中心)
邮政编码:130011
传真:0431-88779609
联系人:
魏子奇 电话:88779602
张鹏翔 电话:88779607
采购人名称:长春市老干部活动中心
项目负责人:李雪冰、姜华
联系电话:0431?88966691 ,15804306287,13180833312
地  址:长春市东民主大街505号
邮  编:130000
 
长春市政府采购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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