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木偶皮影艺术保护传承中心灯光音响设备
竞争性谈判采购项目
受湖南省木偶皮影艺术保护传承中心的委托, 湖南省湘咨招标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对湖南省木偶皮影艺术保护传承中心灯光音响设备采购项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现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谈判。
1、项目名称:湖南省木偶皮影艺术保护传承中心灯光音响设备竞争性谈判采购项目
2、项目编号:政府采购编号:湘财采计【2012J】0529号
委托代理编号:HNXZ2012-CG-02040
3、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4.项目预算:45万元
5、供应商资质:
5.1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
供应商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资格条件,并提供以下有效资格证明文件: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3)社保登记证复印件或由社保机构出具的近半年社保缴纳证明;
(4)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5)提供上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
5.2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
(1)提供2009年后3份同类型的经营业绩,并提供合同复印件;
(2)所投主要产品需提供厂家售后服务证明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社保登记证、 财务会计报表、类似业绩合同、厂家售后服务证明证书原件单独密封开标当天与响应文件一起递交,否则视为放弃投标)
6、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
6.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2年12月 24 日起至2012年 12 月 28 日,每日上午8:00时到11:30时,下午14:30时到17:30时(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到长沙市东二环一段1139号(锦泰广场)湖南国际商务中心五楼507室。持单位介绍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个人身份证购买招标文件。
6.2招标文件每份人民币400元,售后不退。若供应商欲邮购招标文件,我们将以邮政特快专递邮寄,邮寄费国内另收60元人民币。
7、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和地点:
7.1 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 2012 年 12 月 31 日 9 时 30 分(北京时间)。
7.2 递交响应文件的地点:长沙市东二环一段1139号(锦泰广场)湖南国际商务中心五楼510室。
7.3法人代表或授权人代表需准时到会,出示身份证原件并签名以示出席,否则,其响应文件将被拒收。
7.4逾期送达或者不按谈判文件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
8、保证金:
8.1递送响应文件前,供应商须交付保证金肆仟元整。
8.2缴纳方式:投标保证金形式:现金、电汇、以公对公转帐方式
账 户 名:湖南省湘咨招标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开 户 行:中信银行长沙分行
帐 号:7401 1101 8260 0072 541
8.3缴纳时间: 2012 年 12 月 30 日(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天)16:00时前(含),以银行到账回单为准。
8.4未按时足额缴纳保证金的,其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9、联系方式:
采 购 人:湖南省木偶皮影艺术保护传承中心
地 址:长沙市韶山路438号
联 系 人:汪建
联系电话:0731-85451646
采购代理机构:湖南省湘咨招标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长沙市东二环一段1139号湖南国际商务中心五楼
联 系 电 话: 0731-84447300转2049
传 真:0731-84429055
联 系 人:袁军、田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