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仓市环境保护局显示屏、网站改造及尾气平台项目
标号:
受太仓市环境保护局委托, 经太仓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2012年1011 号审批单批准,我中心现就委托单位所需显示屏、网站改造及尾气平台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公开招标编号: TZCG2012107
二、招标项目(内容、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等详见招标书)
标段一:户外噪声显示屏
标段二:门户网站改造及安全
标段三:机动车尾气平台
三、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标段一: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具有相应的专业和技术力量
3、
LED显示屏制造商针对本项目出具的授权书原件(制造商参加的除外),LED显示屏主要设备的生产厂商必须通过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4、投标单位必须具有良好的信誉和相关项目业绩
标段二: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具有相应的专业和技术力量
标段三: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具有相应的专业和技术力量
四、资质审核
开标时投标供应商需携带以下资格审核材料原件备查: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中的相关材料、投标人身份证。开标时因特殊原因不能提供的, 可提前携带相关原件资料到太仓市政府采购中心预审。
以上要求的资料原件,均须在有效期内。请务必携带,未按要求携带或资质不符者,我中心有权取消其投标资格。
五、时间及地点等安排
1、报名时间:2013年1月5 日11:00时截止(北京时间),逾期后果自负;请供应商通过电子邮件的方式前来报名(tczfcg01@126.com), 邮件必须附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中的证明材料以及相关行业生产(或经营)许可证等相关资质证原件(原件扫描或拍照),以及本人有效身份证明、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代表前来投标的可不提交)等,注明单位全称、企业简介、联系方式等。未报名者、超过时限者不得前来投标,内容不全者无效。邮件标题格式:“TZCG2012107—XXX公司”。发出报名邮件后的供应商,请自行同我中心电话联系予以收到确认!未联系者、未按要求留下有效的电话联系方式的供应商,后果自负。
2、标书发售及补充文件发布信息: 自公告之日起,符合资质条件的供应商,请自行从苏州政府采购网上下载标书,标书费免费;
有关本次招标的补充文件均为该招标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请各投标响应供应商随时关注该网站的信息,我中心不再另行通知。
3、答疑:自公告之日起至2013年1月5 日15:00时前(北京时间),请有疑问的供应商将疑问以传真和电子邮件方式发至我中心,中心统一答复,逾期提出的疑问我中心将不再受理;
4、标书接收时间:2013年1月22 日9:00~9:30时(北京时间),标书接收截止时间为开标当日9:30时整;
5、开标时间:2013年1月22 日9:30时整(北京时间),超过投标截止时间者,标书一律不予接收,并取消其投标资格;
6、答疑、投标及开标地点:太仓市县府东街99号3号楼3楼第2或第3开标间(太仓市行政服务中心大楼内,开标当日我中心对具体开标间进行明确,详见当日三楼电子
大屏幕提示信息或与我中心相关工作人员咨询)。
7、特别说明:如投标报名响应的供应商不能按要求前来(或放弃)投标,请最迟务必于开标日前一天电话(书面)通知我中心相关项目负责人。否则,因诚信原因,可能会影响到该投标人以后在我中心类似项目的投标。
六、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叁仟元整,开标前请在太仓市政府采购中心财务室(3号楼4楼3411室,0512-53517828)办妥;中标者在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没有中标者在开标结束后退还(如款已缴至我中心账户的,则我中心凭加盖投标供应商财务章的收款收据退款);
2、履约保证金:按中标合同总金额的5%,在中标者履行完全部中标合同义务后5个工作日内予以无息退还(凭加盖投标供应商财务章的收款收据退款);
3、缴纳方式:本地投标者用转账支票,外地投标者宜用银行汇票(或电汇),拒收现金。
户名:太仓市政府采购中心
账号:489758214425
开户行:中国银行太仓新区支行
七、本次项目最终解释说明权归太仓市政府采购中心
八、联系方式
集中采购机构名称:太仓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江苏省太仓市县府东街99号3号楼4楼3407室(太仓市行政服务中心大楼内)
联系人:屈志强 顾红飞
电 话:0512-53512539
传 真:0512-53512539 53529857
太仓市政府采购中心
二〇一二年十二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