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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朝鲜族中学多媒体教学设备采购项目采购公告

2012-12-27 来源:吉林长春市政府采购

长春市朝鲜族中学多媒体教学设备采购项目采购公告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项目编号:CCGP201212-0007536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长春市政府采购中心受 长春市朝鲜族中学 委托,对 长春市朝鲜族中学多媒体教学设备采购项目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兹邀请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政府集中采购机构:长春市政府采购中心
二、采购人:长春市朝鲜族中学
三、项目名称:长春市朝鲜族中学多媒体教学设备采购项目
四、采购预算:本项目的采购计划编号:2012-12-4090  
计划编号 预算总额(元) 预算内资金(元) 预算外资金(元) 自筹资金(元)
2012-12-4090 2470000 0 0 2470000
五、资格审查方法:资格后审
六、投标有效期:为 90 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
七、答疑会时间:2013 年 01 月 05 日 10 时 00 分
八、答疑会地址:长春市政府采购中心开标大厅
九、投标文件份数: 一份正本 五份副本
十、发放标书起始时间:2012 年 12 月 27 日 10 时 00 分
十一、发放标书截止时间:2013 年 01 月 21 日 09 时 00 分
十二、发放标书地址:网上免费下载
十三、投标开始时间:2013 年 01 月 21 日 09 时 00 分
十四、投标截止时间:2013 年 01 月 21 日 09 时 30 分
十五、投标地址:长春市政府采购中心
十六、开标时间:2013 年 01 月 21 日 09 时 30 分
十七、开标地址:长春市政府采购中心
十八、采购内容:长春市朝鲜族中学校园实验室硬件采购项目 
十九、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二十、付款方式:
分期付款
合同签订后首付50%,设备安装、调试,验收合格后一个月内付余款
二十一、交货期:采购合同签定之日起30日内 
二十二、投标人资质要求: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及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的相应规定,另: 投标供应商所投台式计算机、便携式计算机、激光打印机、扫描仪、液晶交互式触控一体机、液晶电视产品必需提供制造厂商原厂授权书和服务承诺函。 
二十三、货物质量要求:null 
二十四、售后服务:1、设备由投标人提供五年的免费保修服务。保修期和系统技术支持自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软件提供终生免费升级服务。 2、保修期内,所有设备保修服务方式均为投标人上门保修,即由投标人派人员到用户设备使用现场维修,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投标人承担。 3.制定培训计划:系统安装调试的技术跟踪培训,售后根据用户要求的不定期培训,直到用户熟练使用和满意为止,周期为2个月一次的巡检服务等。  
二十五、投标保证金:20000元
二十六、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 

补充说明
集中采购机构:长春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长春市普阳街3177号长春市政务中心二楼(长春市政府采购中心)
邮政编码:130011
传真:0431-88779609
联系人:
郭春城 电话:88779602
闫镇 电话:88779609
采购人名称:长春市朝鲜族中学
项目负责人:张海峰
联系电话:0431-85822592
地  址:长春市宽城区凯旋路712号
邮  编:130000
 
长春市政府采购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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