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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安市广安区广播村村响设备器材及安装项目采购公告

2012-12-31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行政区划:广安市-广安区

  公告标题:广安市-广安区关于广安区广播村村响设备器材及安装项目采购公告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招标编号:广区采GQC[2012]136号

  公告日期:2012-12-28 11:13:01

  供应商资格要求: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投标人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注册资金不低于1000万元;且注册经营范围具有广播电视设备和器材生产(制造)或者销售的潜在供应商; 8、投标人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年检合格且在有效经营期内的《营业执照》副本(事业单位提供法人证书); 9、《税务登记证》副本 (国税或地税); 10、年检合格的组织机构代码证; 11、投标人须提供主要产品“调频发射机、音频制播工作站、多功能数控音频功率扩大机”制造厂商针对本项目授权销售书(设备生产厂家参加投标不需提供)。

  投标开始日期:0000-00-00 00:00:00

  投标截止日期:2013-01-21 14:50:00

  投标地点:广安市广安区财政局7楼会议室

  开标日期:2013-01-21 15:00:00

  开标地点:广安市广安区财政局7楼会议室

  本项目联系人/联系方式:联系人: 周先生、向先生 联系电话:2243032

  其它内容:2012年12月28 日至2013年1月 8日为本次公开招标征求意见时间,潜在供应商如认为本招标项目招标文件带有倾向性、不合理性或有不明晰的,潜在供应商可依照川财采[2010]58号文件要求向广安市广安区文化广播影视新闻出版局或广安市广安区政府采购中心提交书面质疑书(概不接受传真或电话质疑),在征求意见公示期内反馈至广安市广安区文化广播影视新闻出版局(联系人:黎先生。联系电话:13908286066)或广安市广安区政府采购中心(联系人:周先生、向先生。联系电话:0826-2243032)。潜在供应商或投标人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澄清或质疑要求的,则视同认可招标文件所有内容。逾期提出澄清或质疑要求的,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不予受理。招标采购单位在未收到书面反馈意见的情况下,即按原公告内容于2013年1月10日至1月14日时对外公开报名。如有变更,按变更公告执行。

  包1描述:具体详见广区采GQC[2012]136号招标文件(自行下载)

  详情请见:www.sczfcg.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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