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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特殊教育学校交互式液晶电子白板系统采购项目采购公告

2013-01-04 来源:吉林长春市政府采购中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长春市政府采购中心受 长春市特殊教育学校 委托,对 长春市特殊教育学校交互式液晶电子白板系统采购项目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兹邀请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政府集中采购机构:长春市政府采购中心
二、采购人:长春市特殊教育学校
三、项目名称:长春市特殊教育学校交互式液晶电子白板系统采购项目
四、采购预算:本项目的采购计划编号:2012-12-4150  
计划编号 预算总额(元) 预算内资金(元) 预算外资金(元) 自筹资金(元)
2012-12-4150 1406000 0 0 1406000
五、资格审查方法:资格后审
六、投标有效期:为 90 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
七、答疑会时间:2013 年 01 月 10 日 10 时 00 分
八、答疑会地址:长春市政府采购中心
九、投标文件份数: 一份正本 五份副本
十、发放标书起始时间:2012 年 12 月 31 日 10 时 30 分
十一、发放标书截止时间:2013 年 01 月 29 日 09 时 00 分
十二、发放标书地址:网上免费下载
十三、投标开始时间:2013 年 01 月 29 日 09 时 00 分
十四、投标截止时间:2013 年 01 月 29 日 09 时 30 分
十五、投标地址:长春市政府采购中心
十六、开标时间:2013 年 01 月 29 日 09 时 30 分
十七、开标地址:长春市政府采购中心
十八、采购内容:课堂教学交互式液晶电子白板 
十九、交货地点:长春市特殊教育学校 彩云街666号 
二十、付款方式:
分期付款
货到安装调试完毕付50%,剩余50%由教育局技术装备处验收合格后付, 于2013年12月30日前付清。
二十一、交货期:采购合同签订后 7 天 
二十二、投标人资质要求: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及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的相应规定;另:投标供应商在投标时提供特殊教育软件的现场演示。 
二十三、货物质量要求:符合采购文件要求 
二十四、售后服务:三年内免费上门服务5 X 24小时上门,货物由厂家直接发到指定地点开箱验货。 
二十五、投标保证金:10000元
二十六、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 

补充说明
集中采购机构:长春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长春市普阳街3177号长春市政务中心二楼(长春市政府采购中心)
邮政编码:130011
传真:0431-88779609
联系人:
魏子奇 电话:88779602
张鹏翔 电话:88779607
采购人名称:长春市特殊教育学校
项目负责人:杨宁春
联系电话:0431-85079664,13578703015
地  址:长春市净月区彩云街666号
邮  编:13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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