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规定,经财政部门批准的政府采购计划(编号:河池市机关事务管理局【2012】16号),现就河池市直属机关“两区一中心”安防建设设备采购安装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1.1、项目名称:河池市直属机关“两区一中心”安防建设设备采购安装项目
1.2、项目编号:GXJXZBHC2012-023
1.3、采购组织类型:部门集中采购
1.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1.5、采购内容及数量:高清视频监控系统3套、模拟监控系统改造、停车场管理系统1套、访客系统3套、周界系统1套、电子巡更系统3套、对讲系统数套、人行通道管理系统3套、管理中心配套等,具体内容详见采购文件。
2.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
2.2、国内注册(指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注册的)生产或经营本次招标采购货物,具备法人资格的供应商。
2.3、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规定》的规定,凡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必须提供检察院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书面告知函,作为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准入条件。
2.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 招标文件的获取
3.1、发售时间:
3.2、地点:广西建信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河池分公司(河池市新建东路138号原市车辆厂办公楼二楼)。
3.3、售价:招标文件工本费每套250元,售后不退。如需邮寄另加邮费50元,请将邮购款转入下述账户,款到即寄招标文件。
3.4、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提供以下材料:
1)投标单位法人营业执照正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和税务登记地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2)委托代理时须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能证明委托人是投标单位正式员工的社会保险机构开据的单位缴纳社会保险证明(派委托人时提供);
3)须持有人民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书面告知函。
4)最近一个季度完税证明。
上述所有材料的复印件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开标时须持原件交评审专家核对,以作为资格审查是否符合的依据。
4.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4.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次招标将于2013年 01月 25 日下午15 时30 分整在广西建信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河池分公司开标厅开标,投标人可以派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会议(授权代表应当是投标人的在职正式职工,并携带身份证等有效证明出席)。
6、网上查询地址:
招 标 人:河池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建信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河池市金城江区新建东路13号 地 址:河池市新建东路138号
邮 编: 547000 邮 编: 547000
联 系 人: 韦先生 联系 人: 张灵玲
电 话: 13737975698 电 话: 0778-2259168
传 真: 传 真: 0778-2259168
开户名称: 开户名称:广西建信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河池分公司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河池惠文支行
账 号: 账 号: 450016909090525005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