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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阳市中小学“优质均衡改革发展示范区”建设教学装备第二包一标段(电子白板、书写屏、投影仪等)采购项目

2013-01-08 来源:江苏丹阳市招投标交易管理中心

 


各(潜在)供应商:

丹阳市政府采购中心受丹阳市教育局的委托,对丹阳市中小学“优质均衡改革发展示范区”建设教学装备第二包一标段(电子白板、书写屏、投影仪等)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项目编号:丹政采标(2012)公字第38-1-1号

二、项目名称:丹阳市中小学“优质均衡改革发展示范区”建设教学装备第二包一标段(电子白板、书写屏、投影仪等)采购项目     

三、采购内容: 电子白板、书写屏、投影仪等

四、供应商资格:

1.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供应商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与本次采购项目相适应能力的独立法人;

3. 供应商须为所投白板、书写屏、投影仪的制造商或经销商(经销商投标的须提供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原件)

4. 供应商所投的电子白板和书写屏的软件须为制造商自主研发且具有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须提供原件或复印件加盖生产厂家公章);

5. 供应商必须出具近三个月内企业当地检察院《关于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无行贿犯罪记录者方可准入(原件)

6. 供应商必须遵守江苏省、镇江市、丹阳市的有关法规、条例等;

7. 本次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资格审查:

本次采购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在评审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将对投标人资格进行审查,若发现投标人资格条件不符合要求,将取消其投标资格。

六、付款方式:

●项目整体验收合格后,中标人开具17%税率增值税专用发票,项目出资方(中国教学仪器设备有限公司)在3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金额的90%货款,留取合同金额的10%作为质量保证金。

●项目交付使用12个月后,经确认在此期间各设备运行正常、售后服务良好,中标人开具17%增值税专用发票,项目出资方(中国教学仪器设备有限公司)在3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金额的10%的质量保证金。

●支付方式:电汇至卖方指定账户。

报名方式:

报名方式:登陆丹阳市招投标管理中心网(www.dyzgw.com.cn),使用丹阳市招投标管理中心企业加密锁进行网上报名。

【丹阳市招投标管理中心企业加密锁办理时间为:北京时间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2:00-530,公休日除外】

网上报名时间:201315下午3:30—2013110日23:59【北京时间】。

八、招标文件获取途径:

1.标书获取:网上下载【网上报名成功后方可下载】。

2.没有进行网上报名的供应商,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九、保证金:

供应商在投标时,需交纳一标段88万元人民币的保证金(其中投标保证金8万元,诚信保证金80万元),保证金必须从本企业的基本存款账户以银行汇票形式递交,采购中心不接受其他任何形式的保证金,否则其投标响应无效。

开户名称:丹阳市招投标管理中心保证金专户;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丹阳和平桥分理处;

  号:1104022029000124519

●供应商在递交保证金时请同时提交本企业的基本存款账户许可证复印件。

十、样品提交及实验演示前期准备时间及地点

时间:2013124 日【北京时间:8:3017:30】(开标前一天)

地点:丹阳市开发区兰陵路88号行政服务中心四楼(市政府西南角)

十一、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13125日【北京时间:08:3009:00

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13125日【北京时间:09:00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丹阳市开发区兰陵路88号行政服务中心四楼(市政府西南角)

十二、开评标时间、地点

时间:2013125日【北京时间:09:00

地点:丹阳市开发区兰陵路88号行政服务中心四楼(市政府西南角)

十三、联系方式:

采购中心联系人: 符叶菲       

电话: 0511-86906230           传真: 0511-86906232       

邮箱:dy_86906230163.com  

联系地址:丹阳市开发区兰陵路88号行政服务中心四楼(市政府西南角)

十四、项目细则及其他

1)项目性质:

●项目出资方即“中国教学仪器设备有限公司”与“丹阳市教育局”签署项目设备采购四年分期付款合同。

●中标供应商与“中国教学仪器设备有限公司”签署一次性购买的供货合同。项目设备款由“中国教学仪器设备有限公司”支付。

2)项目要求:

●投标单位报价必须开具17%增值税发票的含税价,开具的所有发票必须与投标报价单位的名称一致。

●投标人必须对招标文件的内容按顺序逐项作出实质性应答,并提出具体、详细的技术数据(包含未对技术细节作出规定的设备),任何差异必须在偏离表中说明。

●项目单位只接受等同于或优先于本技术指标和要求的设备。

3)中标合同的签署和执行:

●合同为中标方与用户方(丹阳市教育局)签署的中标合同,为最终项目采购合同的依据。

●最终的设备采购和执行以中标方与项目出资方(中国教学仪器设备有限公司)签署的购货合同为准。

4)项目监理和验收

●项目设备验收报告由“丹阳市教育局”与“中国教学仪器设备有限公司”双方签字验收合格后生效。

●项目监理组由“丹阳市教育局”与“中国教学仪器设备有限公司”组成,工程所用的设备、材料到达安装地点、使用前须经监理组检查合格后方可安装使用。

十五、备注:

1、在投标截止前,请关注丹阳市招投标管理中心网站有无变更公告。

2、凡参加报名的投标单位,不得无故放弃投标,若有特殊原因放弃投标的,须在投标截止日前两天(不含开标当日)以书面形式致函丹阳市政府采购中心。如投标单位无故放弃投标的,诚信考核一次,连续两次报名无故放弃投标的,除不可抗力情况外,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将在网上予以公告3个月。在公告期间,其它政府投资项目的招标人可以据此不接受其投标。

 

 

丹阳市政府采购中心

20131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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