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编号:HD-LZX2013001
1、临漳县公安局业务技术用房核心与无线机房、指挥中心及电视会议室工程项目,已由项目立项部门批准建设。现决定对该项目的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2、本次招标工程项目概况如下:
2.1 该工程位于临漳县朱雀大街与启厦大街交叉口西北角,招标内容包括: 7层核心通信网络机房、无线机房工程;7层指挥中心工程;4层电视会议室;具体内容以招标文件为准。总投资167.1万元
2.2、资金来源:县财政配套资金;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
2.3、预计工期90日历天。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合格标准。
3、投标商资质要求:
3.1、投标人注册资金不低于150万元,须具有河北省公安厅颁发的三级以上安防资质
3.2、投标人选择的液晶显示设备制造厂商承诺质保一年,投标人须提供合法的质保承诺书(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复印件,加盖制造厂商公章)。
3.3、投标人选择的液晶显示设备需要具有国家强制CCC认证、电工产品安全测试的CB认证报告及CE认证,投标人须提供合法的认证证书(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复印件,加盖制造厂商公章)。设备必须通过抗震(8级)、防尘测试报告(IP5X)及噪音测试报告(≤36分贝)等测试,投标人须提供合法的测试报告(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复印件,加盖制造厂商公章)。
3.4、液晶显示设备需要为环保产品,需要通过ROSH认证(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复印件,加盖制造厂商公章)。
3.5、液晶显示设备必须具有独立的电磁兼容性监测报告和防辐射检测报告。
3.6、液晶显示设备厂商需要获得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复印件,加盖制造厂商公章)。
3.7、液晶显示设备厂商需要获得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复印件,加盖制造厂商公章)。
3.8、液晶显示设备非厂家直接投标的必须提供制造厂家的授权证书。
投标申请人可于 2013 年1月7日至1月11日(公休日、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09时30分~11时00分,下午14时00分~17时00分,到河北光正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购买资格文件每套售价为人民币 100元,售后不退。
5、资格预审申请书须密封后,于
6、资格预审结果将及时告知投标申请人,并预计于
招标人(章):临漳县公安局
地 址:临漳县
联系人:李红信 电 话: 0310-7863110转8528
采购办监督电话:0310-7855034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光正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中华南大街61号
联系人:杜小虎 电 话:0310-60232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