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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赣州市公安局影像与现场勘查设备项目

2013-01-09 来源:江西赣州市政府采购

 

根据赣州市政府采购办(2012)部门355号批复,赣州市九鼎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赣州市公安局委托,对影像与现场勘查设备项目进行了公开招标,因法定原因该项目废标,现就其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编号:GZJD2012-GZ-G021/1

()招标内容:

品目

项目名称

数量

单位

预算金额

主要技术规格及要求

品目一

影像与现场勘查设备(国产产品)

1

1436400

详见招标文件“三、采购货物需求”

()投标供应商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投标时需提供有效的投标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3、投标人应具备法人资格证明或法人代表授权书及身份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开标现场提供原件);

4、必须为所投主要产品(分析视频智能筛查系统、视频侦查员系统)的制造商或取得合法授权资格的代理商或授权经销商,代理商或授权经销商须提供有效授权证明文件及生产厂家售后服务承诺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招标文件的购买时间2013192013128(节假日除外)上午9: 0012:00,下午14:0017:30赣州市九鼎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赣州市赞贤路黄金时代小区9-115号三楼(市信访办斜对面)】购买,标书工本费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必须在2013128下午17:30以前,以转账方式向招标机构缴交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壹万肆仟圆整(¥14000元),以实际到账为准,否则投标无效。其后到账的保证金将被视为未缴交保证金而作无效标处理。未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五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中标者在按中标金额的2%缴纳履约保证金后,投标保证金无息退还,履约保证金由采购方收取。

()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地点2013129下午14:00(北京时间)开标地点:赣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详见五楼当日公示牌),届时请投标人的法人或经正式授权的代表出席开标会。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联系方法:有关此次招标事宜,可按以下联系方式联系赣州市九鼎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招标机构:赣州市九鼎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详细地址:赣州市赞贤路黄金时代小区9-115号三楼(市信访办斜对面)

联 系 人:彭丽珍

电  话:07978160099   13479777315

传  真:07978160099

邮  编:341000

开 户 行:中国银行赣州市分行长征大道支行

账  号:199210906534

感谢贵公司对政府采购工作的支持。

                          赣州市九鼎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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