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东方招标有限公司受 深圳市龙华新区观澜办事处 委托,就深圳市龙华新区观澜办事处机关后勤服务中心所需行政服务大厅智能化系统采购项目及相关服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邀请符合资质要求的合格投标人递交密封投标。
1、招标编号: OTC1300101(LHXQGL201301)
2、项目名称: 深圳市龙华新区观澜办事处机关后勤服务中心行政服务大厅智能化系统采购
3、招标内容: 行政服务大厅智能化系统 数量:一批(具体内容登陆http://www.sz-otc.com下载)
注: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含已进入中国境内并在国内市场有销售的进口产品)。
4、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及地点: 2013年01月09日至2013年01月18日,09:00~11:30、14:00~17:00(北京时间)(公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深圳市福田区新闻路59号深茂商业中心13楼A、H座。
5、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份;招标文件售后不退,邮购须另加人民币50元。
6、答疑事项:投标人若有疑问,请于2013年01月18日17:00(北京时间)前将对《招标文件》的疑问以书面方式(加盖公章)提出,逾期将不予受理。
7、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2013年01月21日15:00(星期一)(北京时间),所有投标文件应于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递交,迟交的投标文件将拒绝接收。请投标人代表参加开标仪式。
8、投标文件递交及开标地点:深圳市东方招标有限公司开标厅,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新闻路59号深茂商业中心13楼A、H座。
9、资格标准(详见招标文件):
1) 授权(摄像机、触摸一体发号主机(取号主机)):投标商必须是投标产品的制造商或合法代理商,投标人若不是制造商,则必须是取得合格授权资格的代理商,投标须提供制造商出具的有效代理授权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2)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合法运作的独立法人机构,注册资金在人民币100万元以上(含100万元),具有相关经营范围,须提供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3) 投标人提供最近三年内(自2010年以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至少有一个或以上行政服务大厅智能化系统建设项目案例,提供相关业绩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4) 投标人必须具有深圳市政府采购注册供应商资格(注册网址:www.szzfcg.cn),须提供深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卡 复印件(加盖公章);
5) 投标人如非深圳注册单位,须在深圳市内设有常驻售后服务机构,须提供投标人在深分支机构(或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6) 投标人近三年内(即从2010年1月至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无行贿犯罪记录,投标人须提供营业执照住所地的检察机关出具《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复印件(加盖公章);
7) 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2010年1月1日至本项目公告之日止),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8)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 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
注:购买招标文件时,投标人经办人需提供如下文件:
① 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②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③ 近三年内(自2010年以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至少有一个或以上行政服务大厅智能化系统建设项目案例,提供相关业绩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④ 深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卡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⑤ 投标人如非深圳注册单位,须在深圳市内设有常驻售后服务机构,须提供投标人在深分支机构(或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⑥ 《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复印件(加盖公章)。
招标机构: 深圳市东方招标有限公司
联 系 人: 张斐、范瑶
联系电话: 0755-82949789、82949060
传 真: 0755-82949008
电子邮箱: sz_otc@yahoo.com.cn
公司网址: www.sz-otc.com
地 址: 深圳市福田区新闻路59号深茂商业中心13楼A、H座
邮 编: 518034
开户银行: 招商银行深圳景田支行
帐 号: 812482829710001
深圳市东方招标有限公司
二○一三年一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