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广播电视台关于摄像机及新闻制作网项目的变更通知
各投标单位:
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集中采购服务科(洛阳市政府采购中心)受洛阳广播电视台的委托,组织的公开招标“摄像机及新闻制作网”项目(洛政采购中心[2013]006号),现就有关变更通知如下:
一、取消原招标文件第4页“(二)新闻制作网技术要求1、系统要求”中“★文稿系统和非编产品为同一厂家开发生产,非贴牌产品。”、“★审片系统和非编产品为同一厂家开发生产,非贴牌产品。”条款要求。
二、原招标文件第7页“(三)新闻制作网系统构成4、非编工作站”�小啊锿侗耆颂峁┑姆潜嗾���/O板卡产品通过了杜比认证、CE认证以及通过国家广电总局测试符合甲级指标。(需提供相应证明)”变更为“★投标人提供的非编整机或I/O板卡产品通过了杜比认证、CE认证以及通过国家广电总局测试符合甲级指标,三项中任意一项(需提供相应证明)”。
三、原招标文件第25页第23.3.4设计方案“(1)一档15分,能够切实符合台内具体需求,……。文稿系统、审片系统与现有的非编软件实现无缝衔接,……系统互联中融入使用”变更为“(1)一档15分,能够切实符合台内具体需求,……。文稿系统、审片系统与本次招标新闻网中的非编软件实现无缝衔接,……系统互联中融入使用”。
四、原招标文件其它内容不变。
2013年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