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江西省宜春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下达的宜财采〔2013〕 09号政府采购通知书要求,江西德龙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宜春学院的委托,对宜春学院服务器、USP电源、投影机、电子屏、视频监控系统采购项目进行询价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一、项目编号: JXYCCG-2013-09
二、项目名称:宜春学院服务器、USP电源、投影机、电子屏、视频监控系统采购项目
三、采购货物名称、数量、要求及技术参数
详见招标文件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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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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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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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功能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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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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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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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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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附件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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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SP不间断电源 |
1/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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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影机 |
1/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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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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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10户外单红电子显示屏及配套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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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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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附件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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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10半户外条屏清单及预算 |
1/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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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套电脑及防火墙 |
1/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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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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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校区视频监控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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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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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附件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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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校区视频监控系统 |
1/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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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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折叠式乒乓球台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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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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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附件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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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投标方须符合下列条件(资格审查):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具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工商营业执照”,需具备相关生产或经营范围;
(7)提供保证金银行进帐单(原件);
(8)投标人必须提供国家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
特别提醒:
1)投标时必须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和投标代理人身份证、投标保证金进账单。以上证书必须提供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用于资格审查(凡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开标会现场均予认可);
2)投标人投标时所提供的投标文件因资料证件不全、失效、达不到标准要求的,均视同无效投标。
五、报名办法:拟投标人可在江西省政府采购网、宜春市政府采购网上下载标书,网络报名时间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3年1月14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北京时间)。网络报名的投标人必须于2013年1月14 日17:00(北京时间)前缴纳标书费,否则,招标代理方有权拒绝未交标书费的投标人投标。
六、询价保证金金额:供应商须在报价截止时间之前向招标人交纳投标保证金,第一包人民币,700元(大写柒佰元整);第二包人民币1000元(大写壹仟元整);第三包人民币2000元(大写贰仟元整);第四包人民币500元(大写伍佰元整),并作为其询价响应文件的一部分,标书费200元/份/包(售后不退),保证金缴纳可以以现金或银行进账方式缴纳(缴纳完成后请及时到招标代理方确认)。
标书费及保证金缴纳账户:
保证金帐户名:江西德龙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名称:中行宜春金城支行
帐 号:196216822617
七、投标须知:
1、自投标单位中标后一个月内按甲方指定地点完成供货并经验收合格交付使用。
2、本项目为四个包,供货报价中应包括以下费用:货物费、运输费、税费、随机附件费、备品备件费及中标服务费(每包按中标总金额1.5%收取费用)等费用。
3、投标人应负责对所投产品进行供货,直至验收合格;投标人应负责对所投产品按照国家同行业产品质保标准质保,产品质量三包,并提供免费的安装和培训,2年以上免费保修(详见采购清单附件)。
4、投标人所投产品必须是正规厂家产品,其产品应具有国家相关部门颁发的生产许可证、产品检验合格证等。
5、本次询价项目设定为四个包,投标人应考虑自己的供货能力、安装能力及售后服务能力进行投标。投标单位必须能满足所投包段全部货物的技术支持能力、售后服务能力、货物能力,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
6、投标人应将符合资质要求的有关资格证明材料单独装订,单独密封并注明 “资格标”“技术商务标”“价格标”,同时携带原件备查。
7、投标人在购买标书前经仔细了解采购人采购清单,要按采购清单中的规格、技术参数、安装要求进行报价。
8、履约保证金:中标方所缴纳的投标保证金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如无违约行为,待甲方对货物验收合格签署《货物验收单》并报宜春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备案后20天内无息退回,未中标单位的保证金待预中标公示期满后无息退回(注:投标单位需在江西德龙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办理好退还手续)。
9、投标人标书上所盖公章必须为所投公司的行政章,否则招标代理机构有权拒收所投标书。
八、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投标无效
1、资格审查不符合要求的。
2、标书无印章的。
3、投标文件逾期送达的。
4、没有现场提供投标保证金进账单原件的。
5、投标报价超过采购人预算的。
九、开标流程
开标前由此项目询价小组进行资格审查,合格后当众查验投标文件密封状况并公开唱标。
十、评标、定标原则
在全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前提下,评定单包总报价最低的竞标人为该包的预中标供应商。
十一、签订合同
1、中标结果在网上公告五个工作日后若无异议,由江西德龙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向中标供应商发出中标通知书。
2、中标供应商按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内容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3、本合同一式七份,由甲方、乙方、宜春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各执二份、招标代理机构执一份,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十二、付款方式:在政府采购合同签订生效后,待全部货物到达需方指定地点安装完成后,经验收合格,中标人向采购人提供下例单据(A、B、C)后,由采购人向中标人按合同总价支付95%的货款,余款5%在验收合格满一年,无质量问题,由采购人在七日内中标人一次性付清。付款方式采用银行转帐方式。
A、甲方签收的送货回单。
B、合格销售发票。
C、由采购人、中标方及招标代理机构签章的《宜春市政府采购合同履行验收报告》
十三、标书投送地点、标书投送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标书投送地点:宜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宜阳大厦中座)
标书投送截止时间:2013年1月18日下午15:00(北京时间)。
资格审查时间:2013年1月18日下午15:00(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13年1月18日下午15:20(北京时间)。
十四、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宜春市高士路131号(银泰广场旁)
联系电话传真: 0795-3233998 13319341110
联系人:黄先生
采购人联系电话: 18970580921
联系人:陈先生
江西德龙招标代理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