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淳安永盛联合会计师事务所受淳安县水务有限公司委托,就淳安县自来水公司安防系统升级改造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招标项目编号: CAYS[2013]03号
采购组织类型:分散采购委托代理
二、招标项目概况(内容、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等):
序号 |
标项内容 |
数量 |
单位 |
预算金额(万元) |
简要技术要求、用途 |
备注 |
1 |
淳安县自来水公司安防系统升级改造 |
1 |
项 |
25.00 |
详见标书 |
|
三、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
▲投标人的特定条件:
①具有安防系统安装的企业;
②省安全技术防范行业资信三级(含)以上证书。
四、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时间:2013年1月10日至2013年1月30日(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9:00-11:00
下午:14:00-17:00
地点:浙江省淳安县千岛湖镇新安东路555号(淳安县行政服务中心)三楼326室
标书售价(元):每本300 (售后不退)
五、投标截止时间:2013年1月31日 14:00
六、投标地点:淳安县千岛湖镇新安大街41号5楼会议室
七、开标时间:2013年1月31日 14:00
八、开标地点:淳安县千岛湖镇新安大街41号5楼会议室
九、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人民币2000元。
投标人应于2013年1月30日17时前将投标保证金以电汇形式交至淳安永盛联合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收款单位名称),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淳安支行营业中心,银行账号:19-075201040031688。
注意:户名中的(普通合伙)必须打上;要求对公账户打入,不接受现金形式。
保证金收退咨询电话:0571-64812875联系人:余益勤。(退保证金时必须回开一份有税务监制的正规收款收据)
十、其他事项:
投标人购买标书时应提交的资料:
1.经有关部门年检通过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2.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加盖单位公章);
3.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法人亲自参加投标) 或法人代表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淳安永盛联合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地点:淳安县千岛湖镇
联系人:汪靖
联系电话:0571-64819846
传真:0571-648198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