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市平原博物院配电室消防(排烟)工程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新交采2012GZ047
1、 新乡市重点建设工程办公室 的新乡市平原博物院配电室消防(排烟)工程,已由相关主管部门批准建设。现委托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对该项目的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2、本次招标工程项目的概况如下:
2.1招标工程的性质:新建
招标工程的规模:新乡市平原博物院两个配电室,约建筑面积450平方米。
招 标 范 围:消防设施的采购、安装、调试、验收和售后服务。具体内容详见图纸和工程量清单。
标 段 划 分:一个标段。
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财政资金,已落实。
2.2工程建设地点:新乡市市区
2.3工 期 要 求: 15日历天
2.4工程质量要求: 合格
3、凡具备承担招标工程项目的能力并具备规定的资格条件的 施工 企业,均可参加上述招标工程项目的投标;不良记录在有效期的除外。
4、本工程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4.1投标单位要求:具有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4.2 项目经理要求:具有机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具有有效的安全考核合格证。
4.3外地进新施工企业应在新乡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认证登记(外地进新企业认定依据新建【2009】101号文 “www.xxgcjs.com”,投标人办理进新施工备案证须在投标报名截止时间前办理)。
4.4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4.5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5、投标报名须知,投标申请人报名时需提供 (1)法人授权委托书(2)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5.1授权委托书格式:授权委托书的格式在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的资料下载栏中下载、中心网址www.xxggzy.cn;
6、符合条件的投标申请人可到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服务大厅报名受理窗口(地址:新乡市人民东路与新二街交叉口东北角新乡市市民中心四楼,联系电话:0373-3027074)报名并获取招标文件和相关资料,时间为 2013年 1 月 16 日至 2013 年 1 月 22 日,每天上午8时 30 分至 11时 30分,下午 14时 30分至 17时 30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
6.1、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人民币 300 元,售后不退。 投标人需交纳图纸押金人民币0元,当投标人退还全部图纸时,该押金将同时退还给投标人(不计利息)。
7、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3年2月 6 日09:00;
7.1投标文件递交及开标地点: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 3 开标室(地址:新乡市人民东路与新二街交叉口东北角新乡市市民中心四楼)。
8、本招标工程招标人接受相关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监督电话:
政府采购项目监督机构:
新乡市交管办:0373-3028801
新乡市财政局:0373-3688617
新乡市审计局:0373-3696321
新乡市检察院:0373-5123673
新乡市监察局: 0373-3076005
新乡市住建委招标办:0373-3051878
招 标 人:新乡市重点建设工程办公室
联系 人:潘丙利 联系电话:13598700345、0373-3695993
招标代理机构(政府集中采购机构):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 人:刘宜伟 联系电话:0373-3079561
招投标监督管理机构:新乡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
2013年1月 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