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江市高等专科学校语音室教学设备采购公告
欢迎符合本谈判文件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本次谈判活动,项目名称:镇江市高等专科学校语音室教学设备采购,谈判文件编号:ZJZC-(2012)竞字第0088号。现将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供应商应具备的条件:
(1) 合格的供应商必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相关规定;
a、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b、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c、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d、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e、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f、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 合格的供应商必须具有2010年以来合同金额在20万以上类似项目(学校语音教室)的成功案例(提供合同、项目清单、验收材料复印件)。
二、谈判文件发放时间、地点
时间:2013年01月18日--- 2013年01月25日,上午09:00-12:00 下午13:30-17:30(公假日除外)
地点:镇江市政府采购中心(镇江市长江路33号广电大厦行政服务中心3楼332室)
三、采购方式、成交人数量(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投标):
(1)本次采购采用竞争性谈判。
(2)本次谈判确定的成交人数量:1家
领取谈判文件时需提供下列材料:
(1)营业执照复印件(已年检),营业执照原件开标时携带备查);
(2)申领谈判文件的单位介绍信或法人授权书(盖公章);
(3)廉政公约及承诺函(见“镇江政府采购网”本项目公告中“附件下载”。打印后加盖公章,不得修改其条款)。
四、采购范围及要求:
本次采购为镇江市高等专科学校语音室教学设备采购。详细内容详见本谈判文件第四部分项目要求。“根据《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本次采购项目的供应商所提供的产品不得为进口产品(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否则承担由此带来的一切后果。”
五、采购人信息:
联系人:栗春 联系电话:88962606
六、供应商在谈判时,需交纳人民币3000.00元的谈判保证金和12000.00元的谈判诚信金给镇江市政府采购中心(共计15000.00元)谈判保证金及诚信金(仅接受以下几种形式:同城转帐支票;银行汇票、本票;银行电汇凭证、现金解款凭证)必须在谈判响应书递交截止时间前交给接受谈判响应书的镇江市公证处公证员(代收,现金一律不予接受),否则谈判响应无效。
七、谈判地点:镇江市政府采购中心(镇江市长江路33号广电大厦行政服务中心三楼第三开标室)。
八、提交谈判响应书时间:2013年01月30日
九、谈判时间:2013-1-30
十、领取谈判文件联系人:陈蓓
联系电话:0511-85999337
十一、项目联系人:蔡培
联系电话:0511-85999331
十二、镇江市政府采购中心帐户(该账户仅适用保证金的缴纳)
收款单位:镇江市政府采购中心
开户银行:江苏银行镇江黄山支行